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亮剑侵害个人信息“顽疾” 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正式实施。随着“双十一”临近,上海、重庆、江苏、浙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部门协作,开展专项行动,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顽疾”亮剑。
为落实好这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早在10月初,重庆市检察院就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协同治理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确立了各部门共同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处置和信息发布6项机制,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开展协同治理、动态监管。
“大数据杀熟”、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等15部门联合开展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等突出问题,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此次行动聚焦网络消费痛点,督促平台加强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和公示,严厉打击平台排除、限制竞争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行为,引导平台企业加强数据使用管理,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您好,您在某小区的房子要装修吗?”骚扰电话、垃圾短信轰炸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深恶痛绝的现象。10月14日,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装饰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该案涉及52个小区的业主姓名、地址、电线条信息。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罚款23万元。
今年以来,临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亮剑2021”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消费信息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侵害个人信息案件13起。
聚焦“两反两保”,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房地产公司、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该局出动执法人员295人次,检查单位55家次,查办了一批案件。
进入11月,江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全市的月子会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发现3家月子会所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上万条,并通过电话向消费者推销业务。该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查处。
除各地重拳出击外,10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对于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轻易泄露个人信息资料。如果遇到侵害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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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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