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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App不是违法广告的“避风港”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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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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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App不是违法广告的“避风港”

  不标“广告”、标题夸大其辞、擅用新闻报道截图包装……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多家商业新闻资讯App违法刊登广告,甚至充斥大量假冒产品。点击某新闻App广告,跳转至境外售表网站,所售“名表”都是高仿货。然而投诉后,广告依然存在(7月27日央视新闻)。

  用手机App看新闻,已经是很多人的日常,可有些内容看似新闻资讯,实际上却是广告,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在新闻App里比比皆是,由于没有标注广告字眼,用户很容易当成新闻来看,进而有可能被广告忽悠,买了推销商品。而且,其中充斥大量假冒产品,消费者基于对新闻App的信任,往往会误以为是真品,不料花钱买了假货,消费维权又遭遇困难,实在是麻烦多多。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变相发布广告,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任何图片、视频和文章如果是广告,必须标注“广告”字样。在笔者看来,部分商业新闻资讯App所发布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广告性质的“软文”,只不过披上新闻的“马甲”,让缺乏经验的用户无法辨识,有故意隐瞒广告事实,误导用户、恶意引流之嫌。

  更有甚者,新闻App中充斥着大量售卖假冒产品的违法广告,即便遭到用户投诉,平台仍然置之不理,未依法予以删除、禁止,令新闻App变成违法广告和假货的“避风港”,助纣为虐忽悠消费者。

  新闻App装聋作哑的背后是利益使然。据《2019中国互联网广告发展报告》统计,2019年全国互联网广告总收入超过4300亿元,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各类违规互联网广告屡禁不止。在利益与法律面前,部分新闻App罔顾法律法规,放松了管理责任,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需要依法予以追责。

  按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明知、应知发布虚假广告的经营者,可以没收广告费并处广告费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两年之内又发布虚假广告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平台明知或者应知广告为虚假广告而没有采取屏蔽措施,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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