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丛台区一社区因涉嫌索贿被纪委调查
丛台区苏曹乡一名群众实名举报该乡河西社区马保兴,因归还老宅纠纷问题,在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共计三次向其索贿人民币三万元。2019年5月,丛台区纪委已介入调查。
《商业观察》致电致函了丛台区区委办,想了解区纪委对马保兴的处理结果。区委办工作人员说媒体采访统一对接区委宣传部,与区委宣传部对接后,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让我刊直接联系苏曹乡负责宣传的赵委员。赵委员得知采访来意后,让我刊联系苏曹乡办公室问处理结果。之后我刊又联系了苏曹乡办公室,乡办公室工作人员说纪委的事,直接联系乡纪委张。当联系到苏曹乡纪委张后,她又让联系丛台区纪委问处理结果。当多次辗转联系到丛台区纪委时,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媒体采访对接宣传部。最后,我刊把这一圈采访经过告知了丛台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会将情况上报给领导。
截至发稿,我刊尚未收到丛台区委或苏曹乡相关部门的任何回复。关于此事,《商业观察》还会继续跟踪报道。
如果向他人索取贿赂的,是受贿罪。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于索贿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主动向对方索取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乘人有求于己,把人民赋予的职权当作掠财的砝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刁难,不给钱不办事,迫使他人不得不给付财物,暴露出寡廉鲜耻、贪得无厌、不择手段的丑恶嘴脸。这种行为比被动地收受贿赂具有更大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人民群众极为痛恨,必须予以严惩。因此,本条还专门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所谓从重处罚,即根据其索贿所取得的财物的数额、情节、给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失在各相应档次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见习记者 武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标签:邯郸《商业观察》
- 编辑:金泰熙
- 相关文章
-
邯郸丛台区一社区因涉嫌索贿被纪委调查
丛台区苏曹乡一名群众实名举报该乡河西社区马保兴,因归还老宅纠纷问题,在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共计三次向其索贿人民币三万元…
-
商业地产价值链
近年来,城市综合体发展迅速,商业用途的地产概念外延不断扩大,为区别居住功能的住宅房地产,“商业地产”运势而生…
- 成都安格斯简介丨商业地产运营管理
- 邯郸铂悦山:展厅更换门头 违规升级收钱排卡
- 张鹏: 绿色商业地产全价值链实践
- 做最专业的商业地产投资运营平台
- 商业地产主力店招商失败的五大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