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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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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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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本报告。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事项六大部分组成,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报告。

  2017年,我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商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果。我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执行。增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外派劳务服务平台”等信息公开专栏。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作为主要工作部门,局其他科室配合做好该工作,配备了专职人员1人、并配备专用电脑2台,传线台。并在部门财政预算中明确工作经费,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满足工作经费支出。

  我们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商务局门户网站、商务简报、亲民热线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2016年度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14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及领导分工、政策法规类信息、职能业务类、机关建设类等方面。其中通过商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04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条,编发简报12期,通过报纸、报刊向全社会通报全市商务经济发展的动态信息28条,通过公开栏、电子屏公开25条,通过短信平台公开14条,通过档案室公开12条。

  2017年,没有发生针对鄂州市商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在充分肯定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信息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亟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进一步增强等。

  2018年,市商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商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外贸出口、内贸流通、对外劳务合作等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制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二是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三是加强基础性和规范化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本报告。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事项六大部分组成,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报告。

  2017年,我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商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果。我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执行。增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外派劳务服务平台”等信息公开专栏。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作为主要工作部门,局其他科室配合做好该工作,配备了专职人员1人、并配备专用电脑2台,传线台。并在部门财政预算中明确工作经费,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满足工作经费支出。

  我们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商务局门户网站、商务简报、亲民热线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2016年度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14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及领导分工、政策法规类信息、职能业务类、机关建设类等方面。其中通过商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04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条,编发简报12期,通过报纸、报刊向全社会通报全市商务经济发展的动态信息28条,通过公开栏、电子屏公开25条,通过短信平台公开14条,通过档案室公开12条。

  2017年,没有发生针对鄂州市商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在充分肯定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信息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亟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进一步增强等。

  2018年,市商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商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外贸出口、内贸流通、对外劳务合作等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制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二是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三是加强基础性和规范化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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