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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胜达股民欲高管指其社会责任、商业信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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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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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胜达股民欲高管指其社会责任、商业信誉缺失

  日前,《商讯·公司金融》根据扬子江船业集团反映材料,对胜达集团进行采访后,写出了题为《3亿并购瓦楞纸生产线,竟不能开工,胜达集团意欲何为?》的报道。

  报道之后,A股上市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87.SZ)的股民向《商讯·公司金融》反映,除了开胜纸业在扬子胜达生产线的转让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大胜达实控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此前就无视环境保等法律法规,做了好多违法违规的事情,她向大胜达发函表达过自己的看法,但公司没有任何反馈。她认为,大胜达管理层缺乏社会责任和商业信誉,应该弹。对此,该股民表示,将联系中小投资者对大胜达高管进行,并将向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局、中央生态督查等相关部门投诉。

  “股权占比再小也是公司老板”,这句俗话在大胜达这家刚上市不久,市值达48亿元的公司来说,似乎并不适用。

  近期,杜女士向《商讯·公司金融》反映,她是大胜达的小股东。当初,买入大胜达股票时,也是听说这是一家在美国上过市,行业排名不错的大集团公司。但是,近期,她看到《3亿并购瓦楞纸生产线,竟不能开工,胜达集团意欲何为?》报道后,感觉很是气愤。因为据她掌握的材料,大胜达实控人方吾校同一控制下的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灯纸业”)自成立后,存在长期在射阳县当地无视我国的环境保等法律法规,做了好多违法违规的事情,这些报道让其担心自己投资的公司未来发展。

  随后,杜女士向《商讯·公司金融》出示了相关材料。其中,一篇是2011年7月7日,纸业网(造纸行业门户网站)转载中国煤炭新闻网报道《射阳环保与企业“合伙”排污 三万亩保护区成黑水芦苇荡》;2005年11月25日,新浪网转载人民网江南时报报道《名企“双灯”排污超标调查》。《商讯·公司金融》通过检索发现,上述两篇报道确实存在。

  据纸业网(造纸行业门户网站)转载的中国煤炭新闻网新闻报道《射阳环保与企业“合伙”排污 三万亩保护区成黑水芦苇荡》显示,记者于当年6月15日前往射阳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在射阳黄沙港镇当地村民的指引下,看到射阳双灯纸业所谓的“生态污水循环高产芦苇区”,是一幅巨大的“黑水世界”图景。双灯纸业在“盐城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建造的污水氧化塘形成的几百亩面积的“黑色湖面” 。

  “百亩污水湖”东边则是三万六千亩一眼望不穿的芦苇荡;氧化过的黑水通过“密”布的暗、明管道排入;从此,生态芦苇区成了三万亩黑水芦苇荡,从此过往的珍禽不敢停留。

  当地农民说:“这一片都属于保护区范围,芦苇荡下面原来都是自然生态清水,能够养鱼,过飞的鸟儿都喜欢停留;现在几万亩芦荡下面排的全是黑色污水,鱼和水生动物几乎没了,能抗过污染存生的鱼也不能吃;过飞的鸟儿几乎不再停留。为污染保护区的事,已经有多家媒体来曝光过,但都没用!”

  另外,上述报道称,双灯纸业吴副总在记者面前承认并得到证实从去年4月开始投建的号称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厂一直还没有投入使用。据了解,该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厂是当地政府盐城市政府要求建设的。在2010年3月份中央电视台对包括双灯纸业在内的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的问题进行曝光后,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盐城市政府要求双灯纸业在10天内拆除所有化学制浆系统,启动建设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厂。

  但相关媒体在2011年5月27日的调查中发现,被环保法规严令禁止的自然沉淀、渗透的废水处理法,在双灯造纸厂依然使用。

  不止于此,从新浪网转载人民网江南时报报道《名企“双灯”排污超标调查》来看,双灯纸业的污染排放问题早在2001年央视就曾对此进行过报道。江南时报2006年11月份实地调查时,双灯纸业的污染排放问题依然存在。从2001年直到2011年,十年的时间跨度,媒体多次报道均存在污染排放问题,而且还是直排保护区。

  另据了解,在2010年初,国家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的检查人员在射阳“双灯”厂区西北方向约10公里处的保护区湿地中取样分析,有机污染物COD为785毫克/每升,是国家现行再生纸排放标准的6倍多,属于严重超标排放。国家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双灯纸业长年的违法排污已经给保护区的湿地生态环境造成不可恢复的影响。

  目前,已经过去20年的时间了,当初的污染状况是否得到了改善?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没?这种对公众自然资源的损害,是否由产生污染的企业来买单?

  对此,双灯纸业(现为开胜纸业)的雷主任对《商讯·公司金融》表示,现在挺好的,我们这块根本没有问题,现在这块环保都已经上法了,哪个企业敢不按规办事啊!我们企业不可能存在有任何问题的。

  当《商讯·公司金融》问到,对于此前造成的污染修复的如何?以前有媒体报道过污染问题治理的怎么样了?雷姓主任并没有拿出详细的数据资料,只是表示,没有污染,不存在,这个东西不能瞎说,这个不能说看的,我们现在都是绿色环保的,不可能有任何问题。

  时任黄沙港镇环保主任黄主任对《商讯·公司金融》表示,目前,周边环境挺好的,污水也是有污水处理厂专门处理的。至于以前污染的情况因为时间跨度的太久,他也不清楚。

  尽管如此,杜女士认为,大胜达社会责任淡泊,为了经济利益,不惜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虽然上述污染事件已经过去,但对自然环境造成的损害不是能很快就恢复的。从胜达集团转让开胜纸业生产线给扬子胜达,却不能实际运营的事情,就可以看出,胜达的经营者并没有吸取教训,为了自身利益可以不顾一切。因此,杜女士称,自己已经向大胜达和新胜达的三位股东发函,提出董事长方能斌辞去大胜达董事长职务的要求。尽管没有收到大胜达的任何回复,她仍将公开征集中小股东,联名召集股东大会,以期在股东大会上罢免方能斌。

  同时,鉴于近年来,从国家生态环境部以及各地生态环境厅释放的信号看,中央对“两高”项目、流域生态以及固废排放的监管仍是重中之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更是频繁行动,进驻地方及企业。杜女士也对《商讯·公司金融》表示, 她也会将大胜达、胜达集团的问题反映给环保督察组的。

  企查查显示,大胜达第一大股东为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49%。实际控制人为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三人,其中方能斌为方吾校之子,方聪艺为方吾校之女,方氏家族三人合计持有新胜达投资100%的股权,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分别持有新胜达投资 50.03%、30.00%、19.97%的股权。新胜达投资旗下有上市公司大胜达、胜达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直接控股企业为52家,间接持股企业为204家,目前存续状态的为142家。

  另外,在《3亿并购瓦楞纸生产线,竟不能开工,胜达集团意欲何为?》的报道中提到,开胜纸业存在自制产权证的情况。此次杜女士反映的材料中也提及了该情况。

  杜女士材料中显示,其到双灯纸业公司所在地的射阳县黄沙港镇当地走访了解到,双灯纸业(现为开胜纸业)还利用工业用地,集资建造住宅楼,自己制作产权证书。

  根据开胜纸业在2011年4月12日向盐城市环保局作出《关于苇浆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职工宿舍拆除的承诺》显示,开胜纸业内的职工宿舍楼原建于2000年,建有职工餐厅、浴室和职工宿舍,所有房屋都是公司在职三班制职工临时休息的宿舍。

  据当地居民反映,这些宿舍楼是开胜纸业职工的集资楼。里边不只住了参与集资职工,甚至还有一些是购买了这些集资房的外来人员。

  此前,对于开胜纸业职工宿舍楼问题,《商讯·公司金融》曾函至开胜纸业,但未得到任何回复。近日,《商讯·公司金融》多次拨打开胜纸业的雷主任的电话,但均未有人接听。

  扬子胜达的工作人员曾向《商讯·公司金融》介绍,开胜纸业这些宿舍楼的外表,虽然张贴了开胜纸业厂区的规章制度、职工商店等标识,看似开胜纸业的宿舍楼。但是,开胜纸业的这些自建房被其以不等的价格违法转卖给他人。最令人想象不到的是,开胜纸业还自行制作并向购房人颁发了“房屋居住权证书”。

  居住权证是否是产权证,还可以自己制作?这真是第一次听说。对于开胜纸业厂区内的这些宿舍楼是否建设在工业用地上?“房屋居住权证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商讯·公司金融》致电射阳县住建局和射阳县行政审批大厅不动产权窗口的电话,但遗憾的是均未有人接听。

  对此,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王才亮主任表示,居住权只有居住的权利,产权就包括了居住、处分、买卖等多项权利。产权包括了所有权,居住只有使用权。虽然,2004年12月份的这张证书都不能用了,2004年之后房改已完成。但从合同上来讲,它不违反法律规定还是有效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分离嘛。

  对于自制的“居住权证书”是否有效力?王才亮主任表示,盖了公司章了,是认可的,公司是所有权人。同时,王才亮主任也表示,若该建筑是建设在工业用地上,这就是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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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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