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男疑“鬼上身”为辟邪竟点火烧屋
本报讯 记者谢台选 通讯员巍子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辟邪”烧屋案,迷信男子汪某因往墙上多看了遗照一眼,怀疑自己“鬼上身”,为了“解压”放火烧了别人家的房子,汪某被镇海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15年2月,汪某对面老房子的主人让他帮忙到房子里去搬东西。进屋后,汪某发现墙上的一张黑白遗照里的老人一直在对着他笑,之后发生的各种奇怪现象都让汪某觉得自己是被鬼缠上中邪了。
有一次,汪某在家门口往井里看,发现有另外一个人的倒影在他后面,但是当他起身往后看时,却没有人。晚上汪某起来到屋外小便,听到有人在用筷子敲碗。“当时还纳闷,这么晚了怎么还会有人不睡觉在敲碗。”可后来几天,汪某凌晨两三点起来小便的时候,又听到这个奇怪的声音。“晚上经常睡不着,身上还会莫名其妙的起鸡皮疙瘩。”随后,汪某搬离了该住处,虽然听不到奇怪的声音了,但汪某还是感觉照片上的人一直缠着他。
为求安宁,汪某认为给这个遗像上的老人烧点纸钱会比较好。于是去年5月的一天,汪某买了点纸钱和香到老房子那里去。
“我当时心里害怕,还叫小店的老板娘一起陪我去的。”汪某在老房子门口烧了纸钱和香,但是晚上依旧睡不舒服,他怀疑一定是跟那张遗像有关。这时,汪某想到把房子烧掉,这样就不会有人再来纠缠他了。
一大早,汪某来到宁波大学附近的路边买了三升汽油后,来到老房子前。他看见那间木房子窗户里散出来像灰一样的石灰和沙子之类的东西,便更加坚定这间房子闹鬼的事实,非烧不可。熊熊燃烧大火将邻居家的房屋全部烧毁,过火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火灾损失价值人民币一万多元。
镇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汪某作案时无精神病,负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以放火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根据汪某的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故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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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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