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受罚拉开投资者索赔序幕
ST银亿(000981)于2020年1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1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公司被查明,隐瞒关联交易合计达到43.12亿元。
隐瞒关联交易
根据证监会的查明,公司于2018年与关联方发生7笔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43.12亿元,每笔交易均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银亿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披露的事实如下:一、2018年5月3日、8月18日和8月20日,银亿股份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盈日金属、港通凯邦和卓越圣龙3家公司签订《不动产转让意向协议》,购买3家公司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合同金额分别为6亿元、3.5亿元、17.6亿元。二、2017年,银亿股份子公司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东方角恒签订《总承包分包补充合同》,合同金额3.75亿元,约定东方角恒向银亿时代提供劳务,套取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指定用途的项目贷款。2018年,银亿股份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与圣峰贸易签订《购销合同》,合同金额1.39亿元,约定圣峰贸易向凯启精密提供铝锭,套取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指定用途的项目贷款。三、2018年9月,为偿还银亿集团所欠2.88亿元借款,银亿股份子公司宁波银亿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将准备出售的商品房过户至第三方,并确认为银亿新城销售收入,从而形成银亿股份子公司代关联方银亿集团偿还借款事项。四、2018年6月1日,银亿房产与新世纪大酒店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购买新世纪大酒店持有的宁波宁兴中基置业有限公司72%的股权,合同金额11.52亿元,并按照约定支付8亿元预付款,新世纪大酒店收到8亿元预付款后,通过宁波正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旭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中间环节转入银亿集团及其关联方账户,由其支配使用。后银亿房产和新世纪大酒店终止股权转让协议,银亿集团及其关联方先向新世纪大酒店转入8亿元,新世纪大酒店后向银亿房产归还预付款。从而形成银亿房产通过新世纪大酒店向银亿集团提供8亿元借款事项。
基于公司的违规行为,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期间买入ST银亿且在2019年4月30晚间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打赢官司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被罚公告似有蹊跷
公司发布的被处罚公告,有悖于常理之处。公司称是同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所谓《事先告知书》,就是告诉公司即将被罚,并赋予公司进行申辩的权利和时间。一般来说,是先有《事先告知书》,经听证程序后作出的最终决定才是是《决定书》。也即是说,事先告知书与最终的处罚决定书之间,必然会间隔一段时间,而且这段时间不会太短。而从证监会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证监会在今年1月9日就已经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意味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达时间只会是在之前。
如果说证监会很早就向公司下发了处罚文件但公司却在1月13日才收到,那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运转状况就值得推敲。
- 标签:
- 编辑:金泰熙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