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释明上峰水泥可索赔区间
由于两年前的环保信披违规问题,上峰水泥(000672)正在遭到投资者的索赔。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下达了判决,对投资者的可索赔区间进行了明确。
索赔区间明确
上峰水泥遭投资者索赔一事,要追溯到两年之前。2017年4月11日,诸暨市环保局会同诸暨市公安局对上峰水泥重要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上峰建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诸暨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12日将该案移交诸暨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当日对上峰建材副总经理俞云灿等四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上述信息并未被及时披露。2018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认定上峰水泥存在隐瞒环保违规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在证监会出发之后,投资者的索赔行动随之展开。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下达了判决,对投资者的可索赔区间进行了明确。杭州中院认定,2017年9月22日时虚假陈述揭露日,理由是,这一天上证报作为法定信披媒体对公司的违规事宜进行了报道。基于这份判决,凡在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9月22日之间买入上峰水泥且在2017年9月22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对公司影响有限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投资者索赔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微乎其微。一方面,目前索赔的投资者很多人并不在法院划定的区间内。另一方面,目前的索赔金额相对于公司近期的业绩表现来看非常小。
10月22日晚间,上峰水泥公布了201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76%;基本每股收益约为1.92元。其中,第三季度单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9亿元,同比增长44.49%,公司继续保持盈利快速增长。上峰水泥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在华东区域内的产品售价较上年同期平稳,其他区域的产品售价较上年同期上升,水泥产品销量同比上升,砂石骨料产品销量同比上升,公司整体盈利同比大幅提升。
上峰水泥主要从事水泥熟料、水泥、混凝土、骨料等基础建材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据中国水泥网发布的2019年26家水泥行业上市公司企业综合竞争力排名统计,上峰水泥综合竞争力位列第三;公司水泥熟料产能规模位列中国水泥熟料产能20强。公司现金流也较为充足,此前已回购了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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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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