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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无资格人员代销“荐股软件”,上海聿莜合计被罚没约7240万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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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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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监会网站21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对上海聿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聿莜)做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上海聿莜系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其开发、销售的Alpha系列、锦囊系列等软件及以此为基础或辅助的产品,能够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和买卖时机建议,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属于“荐股软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聿莜的违法事实是:将“荐股软件”销售业务委托给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陈某健代理,陈某健实际控制顾戴路业务点,顾戴路业务点销售人员在营销过程中存在夸大、不实、误导性宣传,暗示保证收益等行为。

证监会复核后认定,上海聿莜调整后的违法所得为24,136,166.23元。

根据上海聿莜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上海聿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4,136,166.23元,并处以48,272,332.46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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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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