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规划局长详解技术规定 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也要执行
上周五,昆明市规划局李亮局长针对即将实施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开发企业、建设单位、规划设计机构举行了专题讲座,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新规定,提高报件质量。会后,针对市民及开发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近日邀请李亮局长对新版技术规定再次进行了详解。
李亮介绍说,新版《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对原《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调整优化,旨在形成一套能适应昆明当前规划建设实际,以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为目标的科学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以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有序实施。新版技术规定共10章,包含90条及四个附录。
新规第二条提出,在《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托管区域和其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及省、市工业园区进行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等相关活动,都必须遵守本规定。而过去的规定只适用于城市规划区,新规将其适用范围增加到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镇。
新规第七条规定,在商业及商务办公项目中,除有特殊规定外,不得设置类似住宅户型的办公空间,不宜在单个办公空间中设置独立卫生间;在商务办公建筑标准层中,必须按规范设置公共卫生间。
这条规定的提出,是因为过去一些房地产商为规避市场风险,将依法批准的商业建筑变相改为住宅使用,并最终以商务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形式推向市场。“商改住”是一种违法开发行为,开发商有意误导消费者,给购房者带来诸多危害,也扰乱了正常的地产市场。
一般商业、办公类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或50年,水、电等按照商业价格收取。此外,商业设施和住宅建设的规划目的不同,二者的公共配套设施指标也不同,“商改住”项目都不具备户口迁入、小孩入学等资格,而且商业地产容积率高,居住舒适性和安全性较差,其引发火灾或治安等隐患值得警惕。在市规划局日常接到的投诉中,“商改住”问题占了较例。
新规第十三条规定,多、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超过3.6米,单套户型内室内中空部分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且不得超过单套建筑面积的30%。商务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超过4.5米。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超过5.4米,大型商业用房的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出台这条规定的目的是,当前的商业发展对室内空间有了较高的要求,原来的技术规定限制过紧,新版技术规定适当提高了标准层层高,更加有利于商业地产开发。同时,层高规定又防止开发企业“偷面积”的行为。
过去一些违规开发企业在做小开间商业项目时,将房屋层高挑高至5米以上,购房者可以在装修时自行将其隔成两层,这种行为实际是在“偷面积”。表面上看,购房者在买房时以同样的价格获得更多的使用面积,开发企业不仅以此来吸引客户,而且这些“偷来”的面积还不缴纳各种税费。
事实上,这些“赠送”的面积面临着巨大的隐患。首先,“赠送”的面积已经被计入建设成本要购房者埋单,价格上并不一定具有优势。其次,后期面临很多问题,如“赠送”面积是不计入容积率的,而且是违规行为,无法记入产权证;享用“赠送”面积的业主,收楼后要再进行内部结构甚至外墙的改造,面临质量风险;业主擅自改变规划,还面临处罚。此外,随着总建筑面积增加,容积率相应提高,人口密度增加,各类公共设施利使用率增加,使用寿命降低,业主整体的生活环境和品质都会有所降低。因此,新规对这些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保障消费者权益,在居住户型中适当允许室内中空,增加居住的舒适度,丰富居住产品类型,杜绝夹层“偷面积”行为。
在新规中,关于停车设置比原规定有了较大调整,也是最重要的章节之一。新规第五十条要求,商品住宅按每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配建一个机动车位和一个非机动车位,比过去规定的每户配一个车位更加科学合理。
据介绍,此次调整主要是根据昆明实际情况,以小户型开发为主的项目,车位较多,面临开发成本和销售的双重压力;而以大户型为主的项目,却车位不足。目前昆明人均住房面积已经突破30平方米,一个三口之家的住房面积达到近百平方米,而昆明房地产市场普通家庭住房面积也大多在100平方米左右。因此,虽然此次调整为按每百平方米配一个车位,实际上与过去相比仍是1:1,只不过计算方式更加合理。
新规特别明确要求,住宅及商业项目机动车固定停车位应设置于地下空间或专业停车楼,除专业楼库外,不宜采用机械式停车;商务办公和商业设施类地下车库设置达到两层,其可利用面积全部用于停车后仍不满足停车需求的,可以设置机械式停车,且层高不得小于4.5米,机械式停车的总数量不得超过30%。
这条是针对一些商业类项目车位设置使用两层地下空间后,仍不能满足需求,特别允许设置机械式停车,以增加停车量。但机械式停车对层高有着明确要求,不得小于4.5米,这样可以保证两层车位有足够的空间停放。机械式停车也不允许无限制发展,要求总数量不得超过30%,避免偷减车位。
新规中还特别加注一条“住宅配建中,固定车位的5-10%应设置为访客车位”。这是对小区规划人性化的考虑,一方面满足小区业主交际的需求,另一方面这些临时车位,还为未来车位紧张预留了一定的缓解空间。
此外,新规还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宜另行设置校车停车泊位,并应设置学校出口处的行人集散和车辆接送空间”。这是针对目前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一到放学时间,校门口的交通就十分拥堵。通过合理的预留空间,减轻道路交通压力,并鼓励发展校车接送。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7条规定:在商业及商务办公项目中,除有特殊规定外,不得设置类似住宅户型的办公空间,不宜在单个办公空间中设置独立卫生间;在商务办公建筑标准层中,必须按规范设置公共卫生间。
- 标签:商业建筑的层高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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