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简介(股权投资公司简介)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5、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04,105,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粮资本在2019年完成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钢铁业务变更为金融业务后,经营质量和效益连续三年稳步提升。2021年,中粮资本稳中求进、攻坚克难,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均超同期、超历史、超预算完成,其中:公司营业总收入达到197.07亿元,同比增长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13.72亿元,同比增长30%。
2021年,中粮资本确定十四五规划目标,立足中粮产业,打造以服务民生为特色的综合金融平台。各业务条线确定蓝图目标:中英人寿提出2025年蓝图规划3的n次方目标,五年再造一个新中英,资产登上千亿平台;中粮期货提出2025年力争成为国内领先的产业特色衍生品金融服务公司,列于期货行业龙头;中粮信托提出2025年力争成为具有产业特色、行业美誉的一流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平台,综合排名进入行业前二十。
(一)寿险业务
报告期内,中英人寿作为对公司收入利润贡献最多的控股子公司,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业绩实现逆势增长,新业务价值(VNB)和新单年缴化保费(APE)增速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自身价值能力进一步提升,发展韧性进一步彰显。2021年,中英人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07.52亿元,同比增长9%;新单年缴化保费(APE)为25.62亿元,同比增长13%;全年实现净利润9.61亿元,同比增长17%。截至2021年末,中英人寿总资产规模稳步提升至610.10亿元,同比增长22%,净资产收益率(ROE)达到13.20%,同比提升0.42个百分点;保险公司内含价值达到149.63亿元,同比增长16%,全年实现新业务价值4.7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85%。此外,中英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276.7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234.98%。截至2021年四季度在中国银保监会最新下发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中,中英人寿连续二十二次被评为A类(最高)保险公司。
1.在渠道端,中英人寿聚焦资源打造大个险核心,将原有的经代与银保渠道整合为中介业务事业部,将电销与网销渠道整合为数字营销事业部,融合各渠道优势资源,进一步健全了立体化的营销模式,提升了代理人活动率和留存率,带动了新业务的增长。
2.在产品端,中英人寿坚持从客户真实需求出发,不断开展价值产品攻关,加速重点产品迭代,增强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以中英人寿安享一生重大疾病保险、中英人寿华英守护1号重大疾病保险等为代表的符合新重疾定义的新产品得到了市场好评。
3.在投研端,中英人寿夯实投资能力,优化仓位和组合管理,增配长久期利率债,有效拉长资产久期,严控信用风险。中英人寿投资业绩在行业内名列前茅,荣获2021年保险业投资金牛奖,并已连续第四年荣获金牌保险投资团队方舟奖。
4.在人才端,中英人寿狠抓人才梯队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2021年共组织55场人才盘点会,盘点中/基层管理人员454人,42名优秀人才进入关键岗位人才库。同时中英人寿重视选拔高潜和年轻后备人才,重启英杰和弘才专项培养计划,加快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连续三年关键岗位内部晋升率保持在40%以上。
(二)期货业务
报告期内,中粮期货作为国内产业系期货公司的龙头企业,聚合联动中粮集团产业链资源,助力实体经济化解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锚定国内领先的产业特色衍生品金融服务公司战略目标,在2021年再创历史最佳业绩。2021年,中粮期货实现净利润2.81亿元,同比增长35%;保证金规模全年峰值为246亿元,较2020年全年峰值增长68亿元;ROE达到8.85%,同比提升1.84个百分点。在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分类评级中,中粮期货连续八年被评为AA级(最高)期货公司。此外,中粮期货在2021年还荣获《期货日报》和《证券时报》联合评选的中国最佳期货公司中国期货公司金牌管理团队金牌期货研究院最佳商品期货产业服务奖等殊荣,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
1.在经纪业务方面,中粮期货在2021年内以生猪、花生等期货品种上市为契机强化产业客户服务,以国债期货为切入点拓展金融客户数量,金融客户权益规模同比增长107%,经纪业务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客户成交额与客户权益规模均再创历史新高。
2.在风险管理业务方面,中粮期货以北京祈德丰为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实施载体,以中粮祈德丰为做市业务的实施载体,助力产业链上企业畅通供需渠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不断加快创新步伐,是公司2021年营业总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3.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中粮期货坚持投研一体化建设,借助在大宗农产品等领域三十余年的研究积淀,打造以主动管理和私募中介为核心的资管平台,设计符合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的资管产品,并提供专业一流的投研服务。
(三)信托业务
报告期内,中粮信托作为行业内转型最坚决、进步最快速的信托公司之一,在2021年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定位,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业务转型,标品类信托业务实现突破,财富团队销售能力逐步提升,信托业务收入创历史新高。2021年,中粮信托实现信托业务收入达到9.64亿元,同比增长21%;全年实现净利润5.57亿元,同比增长68%;ROE达到9.41%,同比提升2.3个百分点。
1.在业务转型方面,中粮信托继续推动非标转标,开展固收城投债业务:在资产端,合作优质政府平台,推进基础设施业务标准化;在资金端,开拓银行代销渠道,加大重点产品营销。同时,中粮信托做强权益板块投资,改革成立证券投资部,结合市场变化调整投资策略,设计丰泽、丰硕、丰沐、丰衍、安托付5个系列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线。此外,中粮信托践行回归信托本源,厚德家族办公室持续发力,设立规模近4亿元的不动产家族信托,落地单一保费过亿元,多单保单合计保费1.6亿元的保险金信托,初步形成了家族、家庭、慈善信托的服务信托产品体系。
2.在财务管理方面,中粮信托财富中心系统建设再上一个台阶,中粮信托财富APPAI智能双录实现在售产品100%线上预约,线上网签率亦达到90%以上,在疫情之下助力中粮信托财富中心2021年直销规模、人均销售规模、高净值客户数量均较同期实现同比大幅增长。
3.在产业金融方面,中粮信托紧密依托中粮集团产业背景,积极践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在产业链上游重点推进土地流转和种植贷项目,与中粮金科、资本保理合作搭建数字化农业平台,切实服务农业实体经济。
(四)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中粮资本在推动前述寿险、期货、信托三大核心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持续谋划开辟业绩增长的第二曲线。
1.在基金投资方面,以资本投资管理、农业产业基金、中粮基金(天津)三家为基金业务载体,持续关注中国食品行业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过程中的长期投资机遇,提升品牌认知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及投资策略能力。在2021年内,与华润资本、南京市政府达成合作意向,已成立首期注册资本为10亿元的南京良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在产业金融方面,以中粮金科、资本保理二家为农金业务载体,通过自主研发,先后上线粮信、云飞票、升悦、农粮等四大产业金融服务平台。粮信平台旨在基于中粮集团核心企业信用,通过开立无条件电子付款承诺粮信,为上游供应商提供反向保理融资服务;云飞票平台旨在打造全新票据体系,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客户提供发票数字化服务;升悦平台旨在基于真实贸易场景,以数据增信和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为下游经销商提供正向保理融资和助贷服务;农粮平台旨在通过整合物流、物联网传感器、货物、贸易等四类数据,实现电子仓单全生命周期管理。截至2021年底,粮信平台累计交易量65.31亿元,升悦平台累计交易量3.53亿元。
3.在跨境金融方面,以资本(香港)、中粮基金(海南)二家为境外业务载体,立足大湾区,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契机,充分利用香港、广东、海南两岸三地政策优势及区位优势,打造跨境一体化资管平台。目前,中粮基金(海南)已获批QDLP/QFLP资质,具备了下一步实施跨境投融资的可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成功人士和普通人的区别,不是能力,不是知识,而是意志。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资本投资以自有资金160,000万元人民币向中粮信托增资,中粮信托已于2021年2月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中粮信托注册资本已由人民币2,300,000,000元增至人民币2,830,954,182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资本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24,975万元与良华投资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南京良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事项属于关联方共同投资,并已于2021年3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良润(溧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资本保理提供对外担保:1.为资本保理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的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5亿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2.为资本保理与星展银行北京分行的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3亿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03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主持,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72,325,077.82元。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44,932,436.62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4,493,243.66元后,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6,743,861.95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105,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2,434,897.93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2022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积极回报,并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持续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八、《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
九、《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向投资者征集问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十二、《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任晓东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1年12月31日)》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31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十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任晓东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十八、《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十九、《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二十、《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且为适应公司最新的股权结构及治理需要,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孙彦敏先生、任晓东女士、吴浩军先生、俞宁先生、孙昌宇先生、葛长风女士、张新民先生、钱卫先生、胡小雷先生九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及情况说明附后),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张新民先生、钱卫先生、胡小雷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提名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彦敏先生、吴浩军先生、俞宁先生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仅领取其职务薪酬;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晓东女士、孙昌宇先生、葛长风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新民先生、钱卫先生、胡小雷先生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20万元人民币。
上述人员因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薪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1.非独立董事:
(1)孙彦敏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鹏利集团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总经理、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2)任晓东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美国BNU公司财务经理、香港鹏利集团鹏利财务公司副总经理、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激励报酬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等职务。
(3)吴浩军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曾任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中粮期货工业品事业部总经理、中粮期货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等职务。
(4)俞宁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曾任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中英人寿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英人寿总经理等职务。
(5)孙昌宇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科技部总经理助理(期间挂职锻炼任建设银行海南省陵水县支行副行长)、北京通鉴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人民币投资管理处、项目管理处处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弘毅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PE业务指导委员会成员等职务。
(6)葛长风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华都肉鸡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
2.独立董事:
(1)张新民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资深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深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深中国香港注册会计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国际管理会计教育联盟理事长,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2)钱卫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沈阳信托咨询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沈阳市铁西区支行行长、中国东方信托咨询公司投行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执行总裁、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绿丝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复旦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3)胡小雷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MBA,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助理主任、团险本部负责人,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复星集团海外保险部执行总经理,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保险投资总裁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以上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04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丽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72,325,077.82元。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44,932,436.62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4,493,243.66元后,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6,743,861.95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105,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2,434,897.93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2022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积极回报,并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持续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的良性开展。
2、公司健全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3、2021年度,未发现公司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的情形发生。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
九、《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十三、《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石勃先生、胡焱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及情况说明附后),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监事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石勃先生、胡焱鑫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仅领取其职务薪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自由资源是指特别富裕以致在零价格就可以获得的资源。
监事会
2022年4月14日
(1)石勃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首钢总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玉米加工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中粮油脂党委书记兼审计特派员,中粮集团审计部总监、财务部总监、战略部总监等职务。现任中粮集团专职监事。
(2)胡焱鑫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员分公司财务部主任、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及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以上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06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本着存取自由原则,由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15亿元,每日最高信贷余额原则上不高于10亿元,期限至次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批之日止。
3、中粮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中粮财务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时按不高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5、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22年4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任晓东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中粮财务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245D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粟健
5、注册资本:10亿元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7,223.60万元、美元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74%;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5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6%。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粮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中粮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中粮财务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粮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为18.76%。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指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乙方(指中粮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2.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甲方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每日最高信贷余额原则上不高于10亿元。
五、上年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60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00亿元。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旨在方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获得中粮财务公司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在中粮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10亿元。该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允的市场利率执行,对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现行有效的《关于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对风险的分析与控制全面,防范措施得当且责任明确,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粮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对中粮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状况和风险现状进行了评估,认为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07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以下简称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保险、期货、信托、保理等业务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460,000万元,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292,739.12万元。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交易构成日常性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任晓东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中粮集团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83年7月6日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1,191,992.9万元
4、法定代表人:吕军
5、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境外期货业务(品种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2日);进出口业务(自营及代理);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粮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067.76亿元,净资产为2,063.64亿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4,929.56亿元,净利润为166.93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保险业务
(1)保费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保险业务,并收取相应的保费收入。
(2)保险理赔支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保险业务,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赔付。
2、关联期货业务
(1)销售及采购现货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通过现货采购或销售并采用期货交易方式获取收益,销售现货的收入与采购现货的支出计入关联交易。
(2)手续费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并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及佣金。
(3)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等业务,向其支付客户保证金利息。
(4)场外衍生品净损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互换及场外期权等业务,通过相关金融工具风险对冲产生的投资净损益。
(5)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作为资产受托管理人,接受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
3、关联信托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接受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
4、关联保理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保理商,接受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并收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5、关联租赁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租赁业务,并支出相应的租赁、物业费。
6、关联采购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采购业务,并支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费用。
7、关联销售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销售业务,并收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参照下列原则进行定价: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采用成本价或协议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各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在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保险、期货、信托、保理等业务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发生额为46亿元。该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2022年日常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08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8亿元的审批范围内购买非关联方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提升自有资金收益率。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持牌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投资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范围
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次年公司年度董事会审批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控制
(一)公司财务部将严格审核投资的决策流程,并严控投资规模。
(二)公司法律风控部将及时分析、评估投资产品风险,跟踪资金投向和项目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对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项资金需要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持牌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审批范围内购买非关联方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09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获取的精算假设信息,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人寿)拟对会计估计中的精算假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中英人寿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净保险合同准备金49,433.63万元,减少2021年度税前利润49,433.63万元。
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21年度,公司除上述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会计估计中的精算假设进行变更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系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10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将进行防疫管控,为保护股东身体健康,同时配合政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的要求,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于登记入场时配合会场工作人员的相关防疫工作,敬请谅解。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5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21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
(二)提案内容披露的具体情况
上述第1、3至10、12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1、13项提案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第7、8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上述第9、10、11项提案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1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第5、6、7、8、9、10、11、12项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05
选择成本,如果以最好的另一种方式使用的某种资源,它所能生产的价值就是选择成本,也可以称之为机会成本。
- 标签:
- 编辑:金泰熙
- 相关文章
-
投资公司简介(股权投资公司简介)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
-
北京投资公司(北京投资公司被全部抓了)
被告业务员情况 被告人姜x,女,案发前系北京国民信和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业务员。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3月19…
- 贵金属投资入门(交易贵金属入门)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分配现金股利)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明细科目)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融证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