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食品饮料

河南食品饮料批发国泰民益: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a href=htt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2-16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 第 二 号) 基金管理人: 国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截 止日 : 二 〇一 五年 十二 月三 十日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目 录 一、绪 言 .............................................................................................................................................. 4 二、释 义 .............................................................................................................................................. 4 三、基 金管 理人 .................................................................................................................................. 8 四、基 金托 管人 ................................................................................................................................ 21 五、相 关服 务机 构 ............................................................................................................................ 24 六、基 金的 募集 ................................................................................................................................ 33 七、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 34 八、 基金 份额 的上 市交 易 ............................................................................................................... 34 九、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与赎 回............................................................................................................. 35 十、基 金的 投资 ................................................................................................................................ 45 十一、 基金 的业 绩 ............................................................................................................................ 58 十二、 基金 的财 产 ............................................................................................................................ 59 十三、 基金 资产 的估 值..................................................................................................................... 59 十四、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63 十五、 基金 的费 用与 税收................................................................................................................. 65 十六、 基金 的会 计和 审计................................................................................................................. 66 十七、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67 十八、 风险 ................................................................................................................................ 72 十九、 基金 合同 的变 更、 终止与 基金 财产 的清 算 ......................................................................... 74 二十、 基金 合同 的内 容摘 要............................................................................................................. 75 二十一 、托 管协 议的 内容 摘要 ......................................................................................................... 89 二十二 、对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服 务 ................................................................................................. 99 二十三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100 二十四 、招 募说 明书 存放 及其查 阅方 式 ....................................................................................... 102 二十五 、备 查文 件 .......................................................................................................................... 102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中 国 证 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 2013 年 11 月 18 日证监 许可 【2013】1452 号文注册 募集。 基金管 理人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 证监会 注册 ,但 中 国证 监 会对 本 基金 募集 的 注册 , 并不 表 明其 对本 基 金的 价 值和 收 益做 出实 质 性判 断 或,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本 基 金 投资 于 证券 市 场,基 金 净 值会 因 为证 券 市场波 动 等 因素 产 生波 动 。 投资 人 在 投资本 基 金前 , 需全 面 认识 本基 金 产品 的 风险 收 益特 征和 产 品特 性 ,充 分 考虑 自身 的 风险 承 受能力 , 判 断市 场 ,对 投资 本 基金 的 意愿 、 时机 、数 量 等投 资 行为 作 出独 立决 策 。 投资人 根据 所 持有 份 额享 受 基金 的收 益 ,但 同 时也 需 承担 相应 的 投资 风 险。 基 金投 资中 的 风险 包 括:因 整 体政 治 、经 济 、社 会等 环 境因 素 变化 对 证券 价格 产 生影 响 而形 成 的系 统性 风 险, 个 别证券 特 有的 非 系统 性 风险 ,由 于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连 续大 量 赎回 基 金产 生 的流 动性 风 险, 基 金管理人在 基金 管理 实施 过程 中产生 的基 金管 理风 险, 本基金 的特 定风 险等 。 本 基 金 可投 资 中小 企 业私募 债 , 中小 企 业私 募 债由于 发 行 人自 身 特点 , 存在一 定 的 违约风 险 。同 时 单只 债 券发 行 规 模 较小 , 且只 能 通过 两大 交 易所 特 定渠 道 进行 转让 交 易 , 存 在流动性风 险。 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起 , 本基金 增 加 C 类基 金份 额 并分别 设置 对应 的基 金代 码并对 本基金的基 金合 同作 相应 修改 。投资 人申 购时 可以 自主 选择 A 类基 金份 额( 现有 份额) 或 C 类基金份额 对应 的基 金代 码进 行申购 。由 于基 金费 用的 不同,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和 C 类基 金 份额将分 别计 算并 公告 基金 份额净 值。2015 年 11 月 16 日 前 已持 有本 基金 基金 份额的 投资 人 ,其基金 账户 中保 留的 本基 金基金 份额 余额 为 A 类 基 金份额 。 具 体内 容请 阅 2015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 《关 于国 泰民 益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增加 C 类 基金 份额并 修改 基 金合同的 公告 》 。 本 基 金 为混 合 型基 金 ,其预 期 风 险、 预 期收 益 高于货 币 市 场基 金 和债 券 型基金 , 低 于股票型基 金。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认购 (或申 购) 本基 金时 应认 真阅读 本招 募说 明书 。 基 金 的 过往 业 绩并 不 预示其 未 来 表现 。 基金 管 理人提 醒 投 资人 基 金投 资 的“买 者 自 负”原 则 ,在 作 出投 资 决策 后, 基 金运 营 状况 与 基金 净值 变 化引 致 的投 资 风险 ,由 投 资人 自 行承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担。 基 金 管 理人 依 照恪 尽 职守、 诚 实 信用 、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 管 理和 运 用基 金 财产, 不 保 证 投资 本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最 低收益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为 2015 年 12 月 30日, 投资 组合 报告 为 2015 年 4 季 度报 告 , 有 关财 务 数据和 净值 表现 截止 日 为 2015 年 12 月 31日。 一、绪言 本 招 募说 明 书依 据 《 中 华人 民 国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以下 简称 “ 《基 金 法》 ”)、《 公开募集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以下 简称 “ 《 运 作办法 》 ” ) 、 《 证券 投资 基 金销售 管理 办法 》( 以下 简称 “ 《 销售 办法》 ”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 息披 露 管理办 法》 (以 下简 称 “ 《 信 息披露 办法 》 ”)和其他 相关 法律法规 的 规 定以及 《国 泰 民益灵 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 (LOF )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 “基 金合 同 ” ) 编写。 基 金 管 理人 承 诺本 招 募说明 书 不 存在 任 何虚 假 记载、 误 导 性陈 述 或者 重 大遗漏 , 并 对其真 实 性、 准 确性 、 完整 性承 担 法律 责 任。 本 基金 是根 据 本招 募 说明 书 所载 明的 资 料申 请 募集的 。 本基 金 管理 人 没有 委托 或 授权 任 何其 他 人提 供未 在 本招 募 说明 书 中载 明的 信 息 , 或 对本招募说 明书 作任 何解 释或 者说明 。 本招募 说明 书根 据本 基金 的基金 合同 编写 , 并 经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 以下简 称 “ 中国证监 会” )注册 。 基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 事人 之间 、义 务的 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 合同 取 得基 金 份额 ,即 成 为基 金 份额 持 有人 和基 金 合同 的 当事 人 ,其 持有 基 金份 额 的行为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 同的承 认和 接受 , 并按 照 《基 金法》 、基 金合 同 及 其 他有关 享有、 承 担 义务 。基 金投 资人欲 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权 利和 义务 ,应 详细 查阅 基 金合 同。 二、释 义 在本招 募说 明书 中, 除非 文意另 有所 指, 下列 词语 或简称 具有 如下 含义 : 1、基 金或 本基 金: 指国 泰 民益灵 活配 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LOF ) 2、基 金管 理人 :指 国泰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3、基 金托 管人 :指 宁波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4 、 基 金 合同 : 指《 国 泰 民益 灵 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LOF )基金合 同》及 对 基 金合同的 任何 有效 修订 和补 充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5、托 管协 议: 指基 金管 理 人与基 金托 管人 就本 基金 签订之 《 国泰 民益 灵活 配 置 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托管 协 议》及 对该 托管 协议 的任 何有效 修订 和补 充 6 、 招 募 说明 书 或本 招 募说明 书 : 指《 国 泰民益 灵活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LOF )招募说明 书》 及其 定期 的更 新 7 、 基 金 份额 发 售公 告 :指《 国 泰 民益 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LOF )基金 份 额 发售公告 》 8、法 律法 规: 指中 国现 行 有效并 公布 实施 的法 律、 行 规、 规范 性文 件、 司 释 、行政规 章以 及其 他对 基金 合同当 事人 有约 束力 的决 定、决 议、 通知等 9、 《基 金法 》 : 指《 中华 人 民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10 、 《 销售 办法》 :指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11 、 《 信息 披露 办法 》 : 指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12 、 《 运作 办法》 :指 《 公 开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13 、中 国证 监会 :指 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14 、银 行业 监督 管理 机构 :指中 国人 民银 行和/ 或中 国银行 业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15 、 基 金合 同 当事 人 :指受 基 金 合同 约 束, 根 据基金 合 同 享有 权 利并 承 担义务 的 法 律主体,包 括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管 人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16 、个 人投 资者 :指 依据 有关法 律法 规规 定 可 投资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自 然人 17 、 机 构投 资 者: 指 依法可 以 投 资证 券 投资 基 金的、 在 中 华人 民 国 境内合 法 登 记并存续或 经有 关政 府部 门批 准设立 并存 续的 企业 法人 、事业 法人 、社 会团 体或 其他组 织 18 、 合 格境 外 机构 投 资者: 指 符 合现 实 有效 的 相关法 律 法 规规 定 可以 投 资于中 国 境 内市场的中 国境 外的 机构 投资 者 19 、 投 资人 : 指个 人 投资者 、 机 构投 资 者和 合 格境外 机 构 投资 者 以及 法 律法规 或 中 国证监会允 许购 买证 券投 资基 金的其 他投 资人 的合 称 20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指 依基金 合同 和招 募说 明书 取 得基 金份 额的 投资 人 21 、 基 金销 售 业务 : 指基金 管 理 人或 销 售机 构 宣传推 介 基 金, 发 售基 金 份额, 办 理 基金份额的 申购 、赎 回、 转换 、转托 管及 定期 定额 投资 等业务 22 、 销 售机 构 :指 基 金管理 人 以 及符 合 《销 售 办法》 和 中 国证 监 会规 定 的其他 条 件 ,取得 基 金销 售 业务 资 格并 与基 金 管理 人 签订 了 基金 销售 服 务协 议 ,办 理 基金 销售 业 务的 机 构 ,以 及 可通 过 深圳 证 券交 易所 交 易系 统 办理 基 金销 售业 务 的会 员 单位 。 其中 可通 过 深圳 证 券交易 所 交易 系 统办 理 本基 金销 售 业务 的 机构 必 须是 具有 基 金销 售 业务 资 格、 并经 深 圳证 券 交易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所 和 中国 证 券登 记 结算 有限 责 任公 司 认可 的 、可 通过 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 交易 系统 办 理本 基 金销售业务 的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会员单 位 23 、 登 记业 务 :指 基 金登记 、 存 管、 过 户、 清 算和结 算 业 务, 具 体内 容 包括投 资 人 基金账 户 的建 立 和管 理 、基 金份 额 登记 、 基金 销 售业 务的 确 认、 清 算和 结 算、 代理 发 放红 利 、建立并保 管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名册和 办理 非交 易过 户等 24 、 登 记机 构 :指 办 理登记 业 务 的机 构 。基 金 的登记 机 构 为国 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 司 或接受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委托代 为办 理登 记业 务的 机构 25 、 场 外: 指 通过 深 圳证券 交 易 所交 易 系统 外 的销售 机 构 进行 基 金份 额 认购、 申 购 和赎回 等 业务 的 场所 。 通过 该等 场 所办 理 基金 份 额的 认购 、 申购 、 赎回 也 称为 场外 认 购、 场 外申购、 场 外赎 回 26 、 场 内: 指 通过 深 圳证券 交 易 所内 具 有 销售业务资 格 的 会员 单 位利 用 交易系 统 办 理基金 份 额认 购 、申 购 、赎 回和 上 市交 易 等业 务 的场 所。 通 过该 等 场所 办 理基 金份 额 的认 购 、申购、赎 回也 称为 场内 认购 、场内 申购 、场 内赎 回 27 、 注 册登 记 系统 : 指中国 证 券 登记 结 算有 限 责任公 司 开 放式 基 金 注册 登记系 统 。 通过场外销 售机 构认 购、 申购 的基金 份额 登记 在注 册登 记系统 28 、 证 券登 记 结算 系 统:指 中 国 证券 登 记结 算 有限责 任 公 司深 圳 分公 司 证券登 记 结 算系统。通 过场 内会 员单 位认 购、申 购或 买入 的基 金份 额登记 在证 券登 记结 算系 统 29 、 开 放式 基 金账 户 : 指投 资 者 通过 场 外销 售 机构在 中 国 证券 登 记结 算 有限责 任 公 司注册 的 式 基金 账 户。 基金 投 资者 办 理场 外 认购 、场 外 申购 和 场外 赎 回等 业务 时 需具 有 式基金 账户 。记 录在 该账 户下的 基金 份额 登记 在登 记机构 的注 册登 记系 统 30 、 深 圳证 券 账户 : 指投资 者 在 中国 证 券登 记 结算有 限 责 任公 司 深圳 分 公司开 设 的 深圳证 券 交易 所 人民 币 普通 股票 账 户或 证 券投 资 基金 账户 。 基金 投 资者 通 过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 交易系 统 办理 基 金交 易 、场 内认 购 、场 内 申购 和 场内 赎回 等 业务 时 需持 有 深圳 证券 账 户。 记 录在该账户 下的 基金 份额 登记 在登记 机构 的证 券登 记结 算系统 31 、 基金 交易 账户 : 指 销 售机构 为投 资人 开立 的 、 记录投 资人 通过 该销 售机 构办理 认购 、申购、 赎回 、转 换 、 转托 管 及买 卖基 金 等 业务 导致 基金的 基金 份额 变动 及结 余情况 的账 户 32 、 基 金合 同 生效 日 :指基 金 募 集达 到 法律 法 规 及 基 金合 同 的 条件, 基 金 管理人向中 国证 监会 办理 基金 备案手 续完 毕, 并获 得中 国证监 会书 面确 认的 日期 33 、 基金 合同 终止 日: 指 基金合 同规 定的 基金 合同 终止事 由出 现后 , 基金 财 产清算 完毕 ,清算结 果报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并予 以公 告的 日期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34 、 基 金募 集 期: 指 自基金 份 额 发售 之 日起 至 发售结 束 之 日止 的 期间 , 最长不 得 超过 3个月 35 、存 续期 :指 基金 合同 生效至 终止 之间 的不 定期 期限 36 、工 作日 :指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的正常 交易 日 37 、T 日 :指 销售 机构 在 时 间受 理投 资人 申购 、赎回 或其 他业 务申 请的 日 38 、T+n 日 :指 自 T 日起 第 n 个 工作 日( 不包 含 T 日) 39 、开 放日 :指 为投 资人 办理基 金份 额申 购、 赎回 或其他 业务 的工 作日 40 、开 放时 间: 指开 放日 基金接 受申 购、 赎回 或其 他交易 的时 间段 41 、 《 业务 规 则 》 : 指 深圳证 券 交 易所 、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 算 有限 责 任公 司的 相关 业 务 规则及其不 时做 出的 修订 42 、 认 购: 指 在基 金 募集期 内 , 投资 人 根据 基 金合同 和 招 募说 明 书的 规 定申请 购 买 基金份额的 行为 43 、 申 购: 指 基金 合 同生效 后 , 投资 人 根据 基 金合同 和 招 募说 明 书的 规 定申请 购 买 基金份额的 行为 44 、 赎 回: 指 基金 合 同生效 后 ,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根据 基 金 合同 和 招募 说 明书规 定 的 条件要求将 基金 份额 兑换 为现 金的行 为 45 、 上 市交 易 :指 基 金合同 生 效 后投 资 者通 过 场内会 员 单 位以 集 中竞 价 的方式 买 卖 基金份额的 行为 46 、 基金 转换 :指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按 照基 金合 同和 基金管 理人 届时 有效 公告 的 条件 ,申 请 将其 持 有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 某 一基 金 的基 金份 额 转换 为 基金 管 理人 管理 的 其他 基 金基金份额 的行 为 47 、 转 托管 : 指基 金 份额持 有 人 在本 基 金的 不 同销售 机 构 之间 实 施的 变 更所持 基 金 份额销售机 构的 操作 48 、 系 统内 转 托管 : 指基金 份 额 持有 人 将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在注 册 登记 系 统内不 同 销 售机构(网 点) 之间 或证 券登 记结算 系统 内不 同会 员单 位(交 易单 元) 之间 进行 转登记 的行 为 49 、 跨 系统 转 托管 : 指基金 份 额 持有 人 将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在注 册 登记 系 统和证 券 登 记结算系统 间进 行转 登记 的行 为 50 、 定 期定 额 投资 计 划:指 投 资 人通 过 有关 销 售机构 提 出 申请 , 约定 每 期申购 日 、 申购金 额 及扣 款 方式 , 由销 售机 构 于每 期 约定 申 购日 在投 资 人指 定 银行 账 户内 自动 完 成扣 款 及 受理 基金 申购 申请 的一 种投 资方式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51 、 巨 额赎 回 :指 本 基金单 个 开 放日 , 基金 净 赎回申 请 ( 赎回 申 请份 额 总数加 上 基 金转换 中 转出 申 请份 额 总数 后扣 除 申购 申 请份 额 总数 及基 金 转换 中 转入 申 请份 额总 数 后的 余 额)超过上 一开 放日 基金 总份 额的 10% 52 、元 :指 人民 币元 53 、 基 金份 额 分类 : 本基金 根 据 销售 服 务费 及 赎回费 收 取 方式 的 不同 , 将基金 份 额 分为不同的 类别 :A 类基 金份 额和 C 类基 金份 额。 两类 基金份 额分 设不 同的 基金 代码, 并分 别 公布基金 份额 净值 54 、A 类 基金 份额 :指 不 从本类 别基 金资 产中 计提 销售服 务费 的基 金份 额 55 、C 类 基金 份额 :指 从 本类别 基金 资产 中计 提 销 售服务 费的 基金 份额 56 、 销 售服 务 费: 指 从基金 资 产 中计 提 的, 用 于本基 金 市 场推 广 、销 售 以及基 金 份 额持有人服 务的 费用 57 、 基金 收益 :指 基金 投 资所得 红利 、 股息 、债 券 利息 、买 卖证 券价 差、 银 行存款 利息 、已实现 的其 他合 法收 入及 因运用 基金 财产 带来 的成 本和费 用的 节约 58 、 基 金资 产 总值 : 指基金 拥 有 的各 类 有价 证 券、银 行 存 款本 息 、基 金 应收申 购 款 及其他资产 的价 值总 和 59 、基 金资 产净 值: 指基 金资产 总值 减去 基金 负债 后的价 值 60 、基 金份 额净 值: 指计 算日基 金资 产净 值除 以计 算日基 金份 额总 数 61 、 基 金资 产 估值 : 指计算 评 估 基金 资 产 和 负 债的价 值 , 以确 定 基金 资 产净值 和 基 金份额净值 的过 程 62 、指 定媒 体: 指中 国证 监会指 定的 用以 进行 信息 披露的 报刊 、互 联网 网站 及其他 63 、不 可抗 力: 指基 金合 同当事 人不 能预 见、 不能 避免且 不能 克服 的客 观事 件 三、基 金管理人 (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3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公平 18 号 8 号楼 嘉昱 大 厦 16 层-19 层 成立时 间:1998 年 3 月 5 日 代 表人 : 唐 建光 注册资 本: 壹亿 壹 仟 万元 人民币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联系人 :何 晔 联系电 话: (021 )31089000 ,4008888688 股本结 构: 股东名 称 股权比 例 中国建 银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 60% 意大利 忠利 集团 30% 中国电 力财 务有 限公 司 10% (二)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基 金的基 本情 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 本基 金管 理人 共管 理 58 只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泰金 鹰增长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泰金 龙系 列证 券投 资基 金(包 括 2 只子 基金 ,分 别为国 泰金 龙 行业精选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金龙 债券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金 马稳 健回 报证 券 投资基 金 、国 泰货 币 市场 证 券投 资 基金 、国 泰 金鹿 保 本增 值 混合 证券 投 资基 金 、国 泰 金鹏 蓝 筹 价 值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 、 国泰 金鼎 价 值精选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由金 鼎证 券投 资基 金 转型而 来) 、国 泰金牛创 新成 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国泰 沪 深 300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由国 泰金象 保本 增 值混合证 券投 资基 金转 型而 来) 、 国泰 双利 债券 证券 投 资基金 、 国泰 区位 优势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国泰 中小 盘成 长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 由金盛 证券 投资 基金 转型 而来) 、国 泰纳 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 金、国 泰价 值经 典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上 证 180 金 融交 易型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国 泰上 证 180 金 融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联 接基 金、国 泰 保本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 泰 事件 驱 动策 略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国泰 信 用互 利 分级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国泰 成 长优 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国 泰大 商品 配置 证 券投 资 基金(LOF) 、国 泰信 用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 国泰 现金 管 理货币 市场 基金 、 国泰 金 泰平衡 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 ( 由金 泰证 券 投资基 金转 型而 来) 、国 泰 民安增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 国泰 国 证房 地 产行 业 指数 分级 证 券投 资 基金 、 国泰 估值 优 势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LOF ) ( 由国泰估值 优势 可分 离交 易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封 闭期 届满转 换而 来) 、 上证5 年 期国债 交易 型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泰上 证 5 年期 国债 交易 型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接 基金 、 纳斯达 克10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 泰 中国企 业境 外高 收益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泰 黄金 交 易型 开 放式 证券 投 资基 金 、国 泰 美国 房地 产 开发 股 票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 泰 国证医 药 卫生 行 业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国 泰 淘金 互联 网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国 泰聚 信 价值优 势 灵活 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 国泰 民 益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LOF ) 、 国 泰国策 驱 动灵 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国 泰 浓益 灵活 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 国泰 安 康养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老 定 期支 付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国 泰结 构 转型 灵活 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 国泰 金 鑫股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由 金 鑫证券 投资 基金 转型 而来 ) 、国 泰新 经济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国泰 国证 食品 饮料 行 业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创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由国 泰 6个 月 短 期 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转 型 而 来 ) 、 国 泰 策 略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由国 泰目 标收 益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转 型而 来) 、国 泰深 证TMT50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 基金、 国泰 国证 有色 金属 行 业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泰睿 吉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泰 兴益 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国 泰生 益灵 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 泰 互联网+ 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泰国 证新 能源 汽车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由 中 小板300 成 长交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转 型而 来) 、国 泰央 企 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泰新 目标 收益 保 本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 国泰 全 球绝 对 收益 型基 金 优选 证 券投 资 基金 、国 泰 鑫保 本 混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另外 , 本基金 管理 人 于 2004 年 获 得全国 社会 保障 基金 理事 会社保 基金 资产管理人 资格 ,目 前受 托管 理全国 社保 基金 多个 投资 组合。2007 年 11 月 19 日 ,本基 金管 理 人获得企 业年 金投 资管 理人 资格 。2008 年2 月14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成 为首 批获 准 开展 特定 客 户资产管 理业 务 (专 户理 财 )的 基金 公司 之一 ,并 于3 月 24 日 经中 国证 监会 批 准获得 合格 境内机 构 投 资者 (QDII )资 格, 成 为 目前 业 内少 数拥 有“ 全 牌 照” 的 基金 公司 之一 , 囊 括了 公募基金、 社保 、年 金、 专户 理财 和 QDII 等 管理 业务 资 格。 (三)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 事会 唐建光 , 董 事长 ,大 学本 科,高 级工 程师 。1982 年 1 月至 1988 年 10 月在 煤 炭工业 部基建司任 工程 师 ; 1988 年 10 月至 1993 年 7 月在 中国 统 配煤矿 总公 司基 建局 任副 处长 ;1993 年7 月至 1995 年 9 月 在中 煤 建设开 发总 公司 总经 理办 公室任 处长 ;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煤炭 部基 建管 理中 心工 作,先 后任 综合 处处 长、 中心副 主任 ;1998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 月在中国 建设 银行 资产 保全 部任副 总经 理;2005 年 1 月起在 中国 建银 投资 有限 责任公 司先 后 任资产管 理处 置部 总经 理、 企业管 理部 高级 业务 总监 。2010 年 11 月 至 2014 年 10 月 任 国 泰基 金管理有 限 公 司监 事会 ,2014 年 8 月 起任 公司 党 委 ,2015 年 8 月起 任 公司董 事长 、 代表 人 。 张瑞兵 ,董 事, 博士 研究 生。2006 年 7 月 起在 中国 建银投 有限 责任 公司 工作 ,先后 任 股权 管 理部 业 务副 经 理、 业务 经 理, 资 本市 场 部业 务 经 理 ,策 略 投资 部 助理 投资 经 理, 公 开市场投资 部助 理投 资经 理, 战略发 展部 业务 经理 、组 负责人 ,现 任战 略发 展部 处长。2014 年 5月起任 公司 董事 。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陈川 , 董 事 , 博 士研 究生 , 经 济师 。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 , 在 中国 建设 银行总 行工作, 历任 中间 业务 部、 投 资银行 部 、公 司业 务部 业 务副经 理 、业 务经 理。2005 年 8 月至 2007年 6 月 ,在 中国 建银 投资 有限责 任公 司工 作, 历任 投资银 行部 、委 托代 理业 务部业 务经 理 、高级副 经理 。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 , 在中 投证 券资本 市场 部担 任执 行总 经理 。2008 年 5月至 2012 年 6 月, 在中 国 建银 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工 作, 历任 投资 银行 部高 级 经理 、投 资部 高级经理 、 企业 管理 部高 级 经理 。2012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 , 任建 投科 信科 技 股份有 限公 司副总经理 。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 任中 建投 租赁 有限责 任公 司纪 委书 记、 副总经 理。2013年 4 月至 2014 年 1 月, 任 中国建 银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长期 股权 投资 部总 经理 。现 任中 国建 银投资有 限责 任公 司战 略发 展部业 务总 监。2014 年 5 月起任 公司 董事 。 Santo Borsellino , 董事 , 硕士研 究生 。1994-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负责 经济研 究;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 金 融 部 助 理 ,1995-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 任金融 分析 师;1999-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 险研 究员 ;2004-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 ; 2005-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 总裁; 2006-2008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 研究 员/ 基 金经 理 。 2009-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 益部 总监。2013 年 6 月起 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 经理 。2013 年 11 月起 任公司 董 事 。 游一冰 , 董事 , 大 学本 科, 英国特 许保 险学 会高 级会 员 (FCII ) 及英国特 许保 险 师 (Chartered Insurer)。 1989 年 起任 中国 人民保 险公 司总 公司 营业 部助理 经理; 1994 年 起任 中国保 险 (欧 洲)控股有 限公 司总 裁助 理 ;1996 年 起任 忠利 保险 有限 公司英 国分 公司 再保 险承 保人 ;1998 年起任忠利 亚洲 中国 地区 总经 理。2002 年起 任中 意人 寿 保险有 限公 司董 事 。2007 年起任 中意 财产保险有 限公 司董 事、 总经 理。 2010 年 6 月起 任公 司董事 。 侯文捷 , 董 事, 硕 士研 究 生, 高 级工 程师。1994 年 3 月至 2002 年 2 月 在中 国 电力信 托投资 有 限公 司 工作 , 历任 经理 部 项目 经 理, 证 券部 项目 经 理, 北 京证 券 营业 部副 经 理, 天 津证券营业 部副 经理 、 经理 。2002 年 2 月 起在 中国 电力 财务有 限公 司工 作 , 先 后 任信息 中心 主任 、信 息 技术 部 主任 、 首席 信息 师 、华 北 分公 司 总经 理、 党 组副 书 记, 现 任中 国电 力 财务 有 限公司党组 、副 总经 理。2012 年 4 月 起任 公司 董事 。 张峰, 董事 ,硕 士研 究生 ,16 年 证券 从业 经历 。1987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 就职于 国 家计划委 员会 , 历 任产 业经 济研究 所科 员、 政研 室经 济分析 处副 处长 、 财 金司 综合处 处长 。1999年 3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 嘉 实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工作 , 任 研究 部副 总监 、 市场 部总监 。2001 年7 月至 2002 年 4 月 在中保 集团资 产管 理公 司, 任总 经理助 理。2002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在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工 作,历 任督 察长 、副 总经 理兼首 席市 场官 。2015 年 5 月加 入国 泰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5 年 8 月起 任 公 司总 经理 及公 司董事 。 王军, 董事 ,博 士研 究生, 教授 。1986 年 起在 对外经 济贸 易大 律系 、 院 执教 , 任助 教 、讲 师 、副 教授 、 教授 、 博士 生 导师 、法 学 院副 院 长、 院 长, 兼任 全 国法 律 专业学 位 研究 生 教育 指 导委 员会 委 员、 国 际贸 易 和金 融法 律 研究 所 所长 、 中国 会 国际 经 济 研 究会 副 会长 、 中国 会 民法 学 研究 会 常务 理事 、 中国 法 学教 育 研究 会第 一 届理 事 会常务 理 事、 中 国国 际 经济 贸易 仲 裁委 员 会仲 裁 员、 新加 坡 国际 仲 裁中 心 仲裁 员、 北 京仲 裁 委员会仲裁 员、 大连 仲裁 委员 会仲裁 员等 职。2013 年起 兼任金 诚信 矿业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 目 前已上市 ) 董事 ,2015 年 5 月 起兼 任北 京采 安律 师事务 所兼 职律 师 。2010 年 6 月 起任 公司董 事。 刘秉升 ,独 立董 事, 大学 学历, 高级 经济 师。1980 年起任 省长 白县 马鹿 沟乡党 委 ;1982 年起 任吉 林省 长 白朝鲜 族自 治县 县委 常委 、常 务副 县长 ;1985 年 起 任 省抚 松县县委常 委、 常务 副县 长;1989 年起 任中 国建 设银 行 省 白山 市支 行行 长、 党委书 记;1995年起任 中国 建设 银行 市分行 行长 、 党委 ; 1998 年 起任 中国 建设 银行 海南省 分行 行长 、党委书 记。2007 年 任海 南 省银行 业协 会会 长。2010 年 11 月起 任公 司独 立董 事 。 韩少华 ,独 立董 事, 大学 专科, 高级 会计 师。1964 年起在 中国 建设 银行 河南 省工作 , 历任河南 省分 行副 处长 、 处 长; 南阳 市分 行行 长 、 党 组 ; 分行 总会 计师 。2003 年至 2008 年任河南 省豫 财会 计师 事务 所副所 长。2010 年 11 月 起任公 司独 立董 事。 常瑞明 ,独 立董 事, 大学 学历, 高级 经济 师。1980 年起在 工商 银行 省工 作,历 任 沧 州市 支 行主 任 、副 行长 ; 省 分行 办 公室 副主 任 、信 息 处处 长 、副 处长 ; 保 定市分行行 长、 党组 副书 记、 ; 省分 行副 行长 、行长 、党 委书 记;2004 年起任 工商 银 行山西省 分行 行长 、 党 委书 记 ; 2007 年起 任工 商银 行工 会工作 委员 会常 务副 主任 ; 2010 年至 2014年任北 京银 泉大 厦董 事长 。2014 年 10 月 起任 公司 董 事 。 2、 监 事会 梁凤玉 , 监事 会主 席 , 硕 士研究 生 , 高 级会 计师 。1994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 , 先 后建 设银 行 辽宁 分 行国 际 业务 部、 人 力资 源 部、 葫 芦岛 市分 行 城内 支 行、 葫 芦岛 市分 行 计财 部 、葫芦 岛 市分 行 国际 业 务部 、建 设 银行 辽 宁分 行 计划 财务 部 工作 , 任业 务 经理 、副 行 长、 副 总经理等职 。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 在中 国建 银投 资 有限责 任公 司财 务会 计部 工作 。2007 年 4月至 2008 年 2 月在 中国 投 资咨询 公司 任财 务总 监。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 在中国 建银 投资有限 责任 公司 财务 会计 部任高 级经 理 。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 建投 投 资有限 责任 公司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任副总 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任 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Yezdi Phiroze Chinoy , 监事, 大学 本科。 1995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任公司 秘书 及法 务。 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 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规 部主 管、公司秘 书兼 法务 。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 部副 总经理 。2008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 律及合 规部 主管。 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 亚及南 亚合 规部主管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 任 Generall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 行官 。 刘顺君 , 监 事, 硕 士研 究 生, 高 级经 济师。1986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 在中 国 人民解 放军军事经 济学 院工 作 , 历 任 教员 、 副 主任 。2000 年 4 月至 2003 年 1 月在 长江 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工作 , 历 任投 资银 行总 部 业务主 管 、 项 目经 理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5 月 任 长江巴 黎百 富勤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北 京部 高级经 理。2005 年 6 月起 在中国 电力 财务 有限 公司 工作, 先后 任 金融 租 赁公 司 筹建 处 综合 部主 任 ,营 业 管理 部 主任 助理 , 华北 分 公司 总 经理 助理 、 华北 分 公司副 总 经理 、 党组 成 员、 纪检 组 长、 工 会主 席 ,福 建业 务 部副 主 任、 主 任, 现任 中 国电 力 财务有限公 司投 资管 理部 主任 。2012 年 4 月 起任 公司 监 事。 李辉, 监事, 大学 本科。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 任职于 上海 远洋 运输 公司 ,2000 年 4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 职于 中宏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 任职于 海康 人寿保险有 限公 司 ,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 职于 AIG 集团 , 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 任职于星展 银行 。2010 年 4 月 加入国 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先 后担 任财 富大 学负 责人、 总经 理 办公室负 责人 。现 任公 司 总 经理助 理、 人力 资源 部( 财富大 学) 及行 政管 理部 负责人 。2013 年11 月 起任 公司 职工 监事 。 束琴 , 监 事 , 大 专学 历 。1980 年 3 月至 1992 年 3 月 分别任 职于 人民 银行 安康 地区分 行和工商银 行安 康地 区分 行,1993 年 3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职 于陕 西省 住房 资金 管理中 心。2008年 8 月 加入 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先后 担任 行政 管理部 主管 、总 监助 理。 现任公 司行 政 部副总监 。2013 年 11 月 起 任公司 职工 监事 。 邓时锋 ,监 事, 硕士 研究 生。曾 任职 于天 同证 券。2001 年 9 月加 盟国 泰基 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历 任行 业研 究员、 社 保 111 组 合基 金经 理助 理 、 国泰 金鼎 价值 混合和 国 泰金泰 封闭 的基 金经理助 理 ,2008 年 4 月 起 任国泰 金鼎 价值 精选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09 年 5 月起 兼任国泰区 位优 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原 国 泰区 位优 势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的基金 经理 , 2013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兼 任 国泰估 值优 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的基金 经理。2015 年 8月起任 公司 职工 监 事 。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3、高 级管 理人 员 唐建光 ,董 事长 ,简 历情 况见董 事会 介绍 。 张峰, 总经 理, 简历 情况 见董事 会成 员介 绍。 巴立康 ,硕 士研 究生 ,高 级会计 师,22 年 证券 基金 从业经 历。1993 年 4 月至 1998 年 4月 在 华夏 证 券工 作 ,历 任营 业 部财 务 经理 、 公司 计划 财 务部 副 总经 理 兼上 海分 公 司财 务 部经理。1998 年 4 月至 2007 年 11 月在 华夏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工作 ,历 任综 合管 理部总 经理 、基金运作 部总 经理 、 基 金运 营总监 、 稽 核总 监。2007 年 12 月加 入 国 泰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2008年 12 月起 担任 公司 副总 经 理 ,2015 年 8 月 31 日起 代任公 司督 察长 。 周向勇 , 硕士 研究 生,19 年金融 从业 经历 。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 在中 国建设 银行总行工 作, 先后 任办 公室 科员、 个人 银行 业务 部主 任科员 。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 中国建银 投资 公司 工作 ,任 办公室 高级 业务 经理 、业 务运营 组负 责人 。2011 年 1 月加 入国 泰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任 总经 理助理 ,2012 年 11 月 起 任公司 副总 经理 。 陈星德 ,博 士,13 年 证券 基金从 业经 历。 曾就 职于 江苏省 常委 会、 中国 证券监 督 管理委员 会、 瑞 士 银行 环球 资 产管理 公司 和国 投瑞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2009 年 1 月至 2015年 11 月 就职 于上 投摩 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历 任督 察长、 副总 经理 。2015 年 12 月 加入 国泰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担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1) 现任 基金 经理 黄焱, 硕士 研究 生,20 年 证 券从业 经历 。 曾 任职 于中 期国际 期货 公司 、 和 利投 资发展 公司 、平安保 险公 司投 资管 理中 心。2003 年 1 月 加盟 国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曾任 国泰金 泰封 闭 基金经理 、 金鹿 保本 增值 基 金和金 象保 本增 值基 金的 共同基 金经 理 。2006 年7 月至 2008 年 5 月担任国 泰金 龙行 业 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07 年 4 月至 2010 年 10 月 任金 鑫证 券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08 年 5 月 起任 国泰 金鹏 蓝 筹价值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0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兼任 国泰 价值 经典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的 基金经 理,2014年 5 月 起兼 任国 泰民 益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 原国 泰淘 新灵 活配置 混合 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和 国泰 浓益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5 年 4 月起 兼任 国 泰睿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09 年 5 月至2011 年1 月 任 基金管 理部 副总监,2011 年1 月至2014 年 3 月 任基 金管 理部 总监 。2011 年1 月至 2012 年2 月任 公司 投资 副总监,2012 年 2 月起 任公 司投资 总监 。2012 年 10 月起任 公司 总经 理助 理。2014 年 3 月 起任权益投 资事 业部 总经 理 。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樊利安 , 硕士 ,9 年 证券 从 业经历 。 曾 任职 上海 鑫地 投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天治 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等。2010 年7 月加 入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任 研究 员、 基 金经 理 助理。2014 年10月 起 任国 泰 民益 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LOF) ( 原 国泰 淘 新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和国 泰浓 益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2015 年 1 月起 兼任国 泰结 构 转型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基 金经 理,2015 年 3 月 起兼 任国 泰国 策驱 动灵活 配置 混 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2015 年 5 月 起兼 任国 泰兴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的 基金经理,2015 年6 月 起兼 任国泰 生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泰 睿 吉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 金和 国泰 金泰 平衡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原金 泰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2015年 5 月 起任 研究 部副 总监 。 (2) 历任 基金 经理 自 2013 年 12 月30 日至 2014 年 5 月 6 日 由张 一格 担任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2014 年 5 月7 日至2014 年 10 月20 日 由张一 格和 黄焱 共同 担任 本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 自201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5 年2 月24 日 由张 一格 、 黄 焱 、 樊 利安 共同 担任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自 2015 年2 月25日起至 今由 黄焱 、樊 利安 共同担 任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 5、本 基金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本 基 金 管理 人 设有 公 司投资 决 策 委员 会 ,其 成 员在公 司 高 级管 理 人员 、 投研部 门 负 责人及 业 务骨 干 等相 关 人员 中产 生 。公 司 总经 理 可以 推荐 上 述人 员 以外 的 投资 管理 相 关人 员 担任成 员 ,督 察 长和 运 营体 系负 责 人列 席 公司 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会 议 。公 司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 主 要职责 是 根据 有 关法 规 和基 金合 同 ,审 议 并决 策 公司 投资 研 究部 门 提出 的 公司 整体 投 资策 略 、基金大类 资产 配置 原则 ,以 及研究 相关 投资 部门 提出 的重大 投资 等。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组成 如下: 主任委 员: 张峰: 总经 理、 董事 委员: 周向勇 :副 总经 理 黄焱: 总经 理助 理兼 投资 总监兼 权益 投资 (事业 ) 部总经 理 吴晨: 绝对 收益 投资 (事 业)部 副总 监 张则斌 :权 益投 资总 监 6. 上 述成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或家 属关 系。 (四) 基金 管理 人职 责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1、 依 法募 集基 金, 办理 或 者委托 经中 国证 监会 认定 的其他 机构 代为 办理 基金 份额的 发售 、申购、 赎回 和登 记事 宜; 2、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对 所管 理的 不同 基金 财 产分别 管理 、分 别记 账, 进行证 券投 资; 4、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确 定基金 收益 分配 方案 ,及 时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 收益; 5、进 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 制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6、编 制中 期和 年度 基金 报 告; 7、计 算并 公告 基金 资产 净 值,确 定基 金份 额申 购、 赎回价 格; 8、办 理与 基金 财产 管理 业 务活动 有关 的信 息披 露事 项; 9、召 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 会; 10 、保 存基 金财 产管 理业 务活动 的记 录、 账册 、报 表和其 他相 关资 料; 11 、 以基 金管 理人 名义 , 代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行使诉 讼权 利或 者实 施其 他法律 行 为 ; 12 、有 关法 律、 法规 和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的 其他 职责 。 (五)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 1、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不从 事 违反 《证 券法 》的 行为 , 并承诺 建立 健全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 采取有效 措施 ,防 止违 反《 证券法 》行 为的 发生 ; 2、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不从 事 以下违 反 《基 金法 》的 行 为, 并承 诺建 立健 全的 内 部风险 控制制度, 采取 有效 措施 ,防 止下列 行为 的发 生: (1) 将基 金管 理人 固有 财 产或者 他人 财产 混同 于基 金财产 从事 证券 投资 ; (2) 不公 平地 对待 管理 的 不同基 金财 产; (3) 利用 基金 财产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以外 的第 三人 牟取利 益;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 者 承担 损失 ; (5) 依照 法律 、行 规 有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禁 止的 其他 行为 。 3、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加强 人 员管理 ,强 化职 业操 守, 督促和 约束 员工 遵守 国家 有关法 律 、法规及 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 不从 事以 下活动 : (1) 越权 或违 规经 营; (2) 违反 基金 合同 或托 管 协议; (3) 故意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或 其他 基金 相关 机构 的 权益 ; (4) 在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 的资料 中弄 虚作 假; (5) 、干 扰、 或 严重影 响中 国证 监会 依法 监管;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6) 玩忽 职守 、滥 用职 权 ; (7) 泄 露在 任职 期间 知悉 的有关 证券 、 基 金的 商业 秘密、 尚未 依法 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容 、基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8) 除按 本公 司制 度进 行 基金运 作投 资外 ,直 接或 间接进 行其 他股 票投 资; (9) 协助 、接 受委 托或 以 其他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织 或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 (10 ) 违反 证 券交 易 场所业 务 规 则, 利 用对 敲 倒、对 仓 等 手段 操 纵市 场 价格, 扰 乱 市场秩序; (11 )贬 损同 行, 以提 高 自己; (12) 在公 开信 息披 露和 广告中 故意 含有 虚假 、误 导、欺 诈成 分; (13) 以不 正当 手段 谋求 业务发 展; (14) 有悖 社会 公德 ,损 害证券 投资 基金 人员 形象 ; (15) 其他 法律 、行 规 的行 为。 4、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性 行为的 承诺 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权 益, 本基 金禁 止从 事下列 行为 : (1) 承销 证券 ; (2) 向他 人贷 款或 者提 供 ;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国 务院 另有 的除 外; (5) 向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 托管人 出资 或者 买卖 基金 管理人 、 基金 托管 人发 行 的股票 或者债券; (6) 买卖 与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托 管人 有控 股关 系的 股东或 者与 基金 管理 人 、 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 的证 券; (7)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8) 依照 法律 、 行 规 有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 (六) 基金 经理 承诺 1、依 照有 关法 律、 法规 和 基金合 同的 , 本着 谨 慎的原 则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 能利 用职 务之 便为 自 己、受 雇人 或任 何第 三者 谋取利 益; 3、 不泄 露在 任职 期间 知悉 的有关 证券 、 基 金的 商业 秘密, 尚未 依法 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容 、基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4、不 以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 织或个 人进 行证 券交 易。 ( 七) 基金 管理 人内 部控 制制度 1、内 部控 制制 度概 述 基金管 理人 为防 范和 化解 经营运 作中 面临 的风 险 , 经 营活 动的 合规 和有效 开展 ,制定了 一系 列组 织 机 制 、 管理方 法 、操 作程 序与 控 制措施 , 形成 了公 司完 整 的内部 控制 体系 。该内部 控制 体系 涵盖 了内 部会计 控制 、 风险 管理 控 制和监 察稽 核制 度等 公司 运营的 各个 方面 ,并通过 相应 的具 体业 务控 制流程 来严 格实 施。 (1) 内部 风险 控制 遵循 的 原则 1)全 面性 原则 :内 部风 险 控制必 须覆 盖公 司所 有部 门和岗 位 ,渗 透各 项业 务 过程和 业务环节; 2)独 立性 原则 :公 司设 立 的 稽核 监察 部, 稽核 监察部 保持 高度 的独 立性 和权威 性 ,负责对 公司 各部 门内 部风 险控制 工作 进行 稽核 和检 查; 3)相 互制 约原 则: 公司 及 各部门 在内 部组 织结 构的 设计上 形成 一种 相互 制约 的机制 , 建立不同 岗位 之间 的制 衡体 系; 4)保 持与 业务 发展 的同 等 地位原 则 :公 司的 发展 必 须建立 在风 险控 制制 度完 善和稳 固的基础上 ,内 部风 险控 制应 与公司 业务 发展 放在 同等 地位上 ; 5)定 性和 定量 相结 合原 则 :建 立完 备风 险控 制指 标 体系 ,使 风险 控制 更具 客 观性和 操作性。 (2) 内部 会计 控制 制度 公 司 根 据国 家 有关 法 律法规 和 财 务会 计 准则 的 要求, 建 立 了完 善 的内 部 会计控 制 制 度,实 现 了职 责 分离 和 岗位 相互 制 约, 确 保会 计 核算 的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并 各 基金 会 计核算和公 司财 务管 理的 相互 , 基金 资产 的独 立、安 全。 (3) 风险 管理 控制 制度 公司为有 效 控 制管 理 运营中 的 风 险, 建 立了 一 整套完 整 的 风险 管 理控 制 制度, 其 内 容由一 系 列的 具 体制 度 构成 ,主 要 包括 : 岗位 分 离和 空间 分 离制 度 、投 资 管理 控制 制 度、 信 息技术 控 制、 营 销业 务 控制 、信 息 披露 制 度、 资 料保 全制 度 和独 立 的稽 核 制度 、人 力 资源 管 理以及 相 应的 业 务控 制 流程 等。 通 过这 些 控制 制 度和 流程 , 对公 司 面临 的 投资 风险 和 管理 风 险进行有效 的控 制。 (4) 监察 稽核 制度 公 司 实 行独 立 的监 察 稽核制 度 , 通过 对 稽核 监 察部充 分 授 权, 对 公司 执 行国家 有 关 法律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法 规 情况 、 以及 公 司内 部控 制 制度 的 遵循 情 况和 有效 性 进行 全 面的 独 立监 察稽 核 ,确 保 公司经营的 合 规 性和 内部 控制的 有效 性。 2、基 金管 理人 内部 控制 制 度要素 (1) 控制 公 司 经 过多 年 的管 理 实践, 建 立 了良 好 的控 制 , 以 保 证内 部 会计 控 制和管 理 控 制的有 效 实施 , 主要 包 括科 学的 公 司治 理 结构 、 合理 的组 织 结构 和 分级 授 权、 注重 诚 信并 关 注风险的道 德观 和经 营理 念、 的 监察 稽核 职能 等方 面。 1)公 司建 立并 完善 了科 学 的治理 结构 , 目前 有独 立 董事 4 名 。董 事会 下设 提 名及资 格审查 委 员会 、 薪酬 委 员会 、考 核 委员 会 等专 业 委员 会, 对 公司 重 大经 营 决策 和发 展 规划 进 行决策及监 督; 2)在 组织 结构 方面 ,公 司 设立的 执行 委员 会 、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 风险 管理 委 员会等 机构分 别 负责 公 司经 营 、基 金投 资 和风 险 控制 等 方面 的决 策 和监 督 控制 。 同时 公司 各 部门 之 间有明确的 授权 分工 和风 险控 制责任 , 既相 互独 立, 又 相互合 作和 制约 , 形成 了 合理的 组织 结构 、决策授 权和 风险 控制 体系 ; 3)公 司一 贯坚 持诚 信为 投 资人服 务的 观和 稳健 经营的 管理 。 在员 工 中加强 职业教 育和 风险 观念 ,形 成了诚 信为 本和 稳健 经营 的企业 文化 ; 4)公 司稽 核监 察部 拥有 对 公司任 何经 营活 动进 行独 立监察 稽核 的权 限 ,并 对 公司内 部控制措施 的实 施情 况和 有效 性进行 评价 和提 出改 进建 议。 (2) 控制 的性 质和 范围 1)内 部会 计控 制 公 司 建 立了 完 善的 内 部会计 控 制 ,保 证 基金 核 算和公 司 财 务核 算 的独 立 性、全 面 性 、真实性和 及时 性。 首先 ,公 司根 据国 家有 关 法律法 规 、有 关会 计制 度 和准则 , 制定 了完 善的 公 司财务 制度 、基 金 会计 制 度以 及 会计 业务 控 制流 程 ,做 好 基金 业务 和 公司 经 营的 核 算工 作, 真 实、 完 整、准确地 记录 和反 映基 金运 作情况 和公 司财 务状 况。 其 次 , 公司 将 基金 会 计和公 司 财 务核 算 从人 员 上、空 间 上 和业 务 活动 上 严格分 开 , 两 者 相互 独 立, 各 基金 之间 做 到独 立 建账 、 核算 , 基 金资 产 和公 司资 产 之间 、 以及各基金 资产 之间 的相 互独 立性。 公 司 建 立了 严 格的 岗 位职责 分 离 控制 、 凭证 与 记录控 制 、 资产 接 触控 制 、 稽 核 等制度 , 确保 在 基金 核 算和 公司 财 务管 理 中做 到 对资 源的 有 效控 制 、有 关 功能 的相 互 分离 和 各岗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位的相 互监 督等 。 另 外 公 司还 建 立了 严 格的财 务 管 理制 度 ,执 行 严格的 预 算 管理 和 财务 费 用审批 制 度 ,加强成本 控制 和监 督。 2)风 险管 理控 制 公司在 经营 管理 中建 立了 有效的 风险 管理 控制 体系 ,主要 包括 : 岗 位 分 离和 空 间隔 离 制度: 为 保 证各 部 门的 相 对 性 , 公司 建 立了 明 确的岗 位 分 离制度;同 时实 行空 间隔 离制 度,建 立防 火墙 ,充 分保 证信息 的隔 离和 保密 ; 投 资 管 理业 务 控制 : 通过建 立 完 整的 研 究业 务 控制、 投 资 决策 控 制、 交 易业务 控 制 ,完善 投 资决 策 委员 会 的投 资决 策 职能 和 风险 管 理委 员会 的 风险 控 制职 能 ,实 行投 资 总监 和 基金经 理 分级 授 权制 度 和股 票池 制 度, 进 行集 中 交易 ,以 及 风险 管 理部 对 投资 交易 实 时监 控 等,加 强 投资 管 理控 制 ,做 到研 究 、投 资 、交 易 、风 险控 制 的相 互 、 相互 制约 和 相互 配 合,有 效 控制 操 作风 险 ;建 立了 科 学先 进 的投 资 风险 量化 评 估和 管 理体 系 ,控 制投 资 业务 中 面临的 市 场风 险 、集 中 风险 、流 动 性风 险 等; 建 立了 科学 合 理的 投 资业 绩 绩效 评估 体 系, 对 投资管理的 风险 和业 绩进 行及 时评估 和反 馈; 信 息 技 术控 制 :为 保 证信息 技 术 系统 的 安全 稳 定,公 司 在 硬件 设 备运 行 、 软 件 采购、 网络 安全 、数 据库 管理、 危机 处理 机制 等方 面均制 定实 施了 完善 的制 度和控 制流 程; 营 销 业 务控 制 :公 司 制定了 完 善 的市 场 营销 、 客户开 发 和 客户 服 务制 度 ,以保 证 在 营销业务中 对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遵守, 以及 对经 营风 险的 有效控 制; 信 息 披 露控 制 和资 料 保全制 度 : 公司 制 定了 规 范的信 息 披 露管 理 办法 , 信 息 披 露的及 时 、准 确 和完 整 ;在 资料 保 全方 面 ,建 立 了完 善的 信 息资 料 保全 备 份系 统, 以 及完 整 的会计、统 计和 各种 业务 资料 档案; 独 立 的 监察 稽 核制 度 :稽核 监 察 部有 权 对公 司 各业务 部 门 工作 进 行稽 核 检查, 并 保 证稽核的独 立性 和客 观性 。 3)内 部控 制制 度的 实施 公 司 风 险控 制 委员 会 首先从 总 体 上制 定 了公 司 风险控 制 制 度, 对 公司 面 临的主 要 风 险进行 辨 识和 评 估, 制 定了 风险 控 制原 则 。在 风 险控 制委 员 会总 体 方针 指 导下 ,各 部 门根 据 各自业 务 特点 , 对业 务 活动 中存 在 的风 险 点进 行 了揭 示和 梳 理, 有 针对 性 地建 立了 详 细的 风 险控制流程 ,并 在实 际业 务中 加以控 制。 (3) 内部 控制 制度 实施 情 况检查 公 司 稽 核监 察 部在 进 行风险 评 估 的基 础 上, 对 公司各 业 务 活动 中 内部 控 制措施 的 实 施情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5 年第二号) 况 进 行定 期 和不 定 期的 监察 稽 核, 重 点是 业 务活 动中 风 险暴 露 程度 较 高的 环节 , 以确 保 公司经营合 法合 规、 以及 内部 控制制 度的 有效 遵循 。 在 确 保 现有 内 部控 制 制度实 施 情 况的 基 础上。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