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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MBA学费标准要注明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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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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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4月6日电(杨磊)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意见》明确各培养院校要加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收费管理,学费等收入必须纳入培养院校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要求各培养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须按程序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学费标准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在财务管理方面,《意见》明确各培养院校要加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收费管理,学费等收入必须纳入培养院校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建立健全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薪酬管理制度,课酬、劳务费、津补贴等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必须经培养院校党委常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并经财务、人事等职能部门审核备案后公开发布。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公款接待、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配备办公用房以及违规因公出国(境),严禁公款旅游等。严肃查处以虚假票据等各种名目套取、骗取经费问题。各培养院校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属于行政职务职责范围内的活动,不得领取劳务费、津补贴,原则上不承担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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