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EP不会造成货币超发 对通胀影响中性
2020年4月,人民银行DC/EP(数字货币/电子支付)开始在江苏、雄安、成都和深圳等地测试。这是我国货币和支付领域的一件大事,引起了很多讨论,争议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DC/EP对银行卡支付,特别是“四方模式”的影响;第二,DC/EP对第三方支付的影响;第三,DC/EP对人民币跨境支付的影响;第四,DC/EP对货币的影响,包括DC/EP是否会造成货币超发并推高通货膨胀,是否会造成“数字化QE”,是否会造成狭义银行,以及是否会显著冲击商业银行地位。
尽管人民银行没有披露DC/EP的详细设计方案和推行策略,但基于人民银行关于DC/EP的设计原则,已经可以给出这四个方面问题的初步答案。
DC/EP设计原则
DC/EP的四条设计原则,对回答上述四个问题最为重要。
第一,DC/EP替代M0.M0指基础货币,基础货币是中央银行的负债,主要包括存款准备金和现金。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负债,现金是中央银行对公众的负债。DC/EP替代的是现金,可以视为现金的数字形态。从经济内涵看,DC/EP是人民银行直接对公众的负债,这个债权债务关系不涉及商业银行。
第二,DC/EP基于100%准备金发行,并采取双层运营模式。DC/EP发行和回笼的一个核心原则是不影响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总量,为此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和DC/EP之间有等额兑换机制。人民银行将DC/EP发行至商业银行业务库(批发环节),商业银行受人民银行委托向公众提供DC/EP存取等服务(零售环节)。因此,商业银行在DC/EP运行中发挥枢纽作用。
第三,DC/EP的中心化管理模式。DC/EP登记中心既记录DC/EP及对应用户身份,完成权属登记;也记录流水,完成DC/EP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全过程登记。
第四,DC/EP采取账户松耦合方式DC/EP在交易环节对账户(特别是商业银行存款账户)的依赖程度较低,可以和现金一样易于流通。现金流通的核心特征是点对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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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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