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有哪些亮点
餐饮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11月5日,市餐饮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刘新民向记者解读了《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规范了餐饮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在食品销售方面,《办法》明确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合格食品。在价格标示方面,《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要按照国家规定对所售食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标价,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要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明确受理人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者;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对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办法》还对餐饮从业人员在适量引导点餐、做好外送服务、保障促销服务质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将有助于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引导餐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对过去未明确的最低消费问题予以了明确。据了解,餐饮经营者从经营角度考虑,认为餐饮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了服务场所,支出了人工、房租和水电成本以及相关服务,设置最低消费是合理的。而消费者从自身利益和权益角度考虑,则普遍认为餐饮企业不应该设置最低消费。《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设置最低消费,这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文明、科学、健康的餐饮消费新风尚,也有利于餐饮行业进一步转型发展。
《办法》对餐饮业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作出了明确规定,鼓励餐饮经营者提供标准化菜品,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这些规定,有利于餐饮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有利于餐饮业加快节约化发展,增强发展活力。
《办法》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明确了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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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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