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女儿起诉真功夫并索赔2.1亿元 真功夫最新回应来了
针对“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被诉一事”,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于今早(12月26日)回应:“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正准备应诉。”
昨日,由于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长达15年,真功夫被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李小龙公司)起诉至上海二中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赔偿经济损失2.1亿元和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据悉,李小龙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
微博截图
资料显示,2004年之前,真功夫叫“168蒸品快餐店”,2004年,真功夫启用了酷似李小龙的“功夫龙”形象,同时配合“真功夫”三个字,组合成了其新商标。目前,真功夫在全国拥有600多家连锁店。
2016年,公司推出了品牌新战略,发布了全新的品牌形象和品牌Logo,打造了更时尚的品牌升级店,相比以前的设计,新的Logo“文字和构图都有变化,形象变得更年轻化。”对比真功夫的新旧Logo标识,新的logo无论是字体还是图案,更加趋向中国风,也更个性和张扬。不过,主体图案依然是一名使用中国功夫的男性形象,不过,脸部描写更为模糊。
按照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叶芳向微信公众号娱理工作室提供的说法,真功夫曾委托叶茂中团队对其商标图案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登记书备注信息为,“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图案及“真功夫”“蒸的营养专家”文字组合组成的造型图案。
叶芳表示,从登记书的内容可以看出,真功夫知道他们是在使用李小龙形象。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曾拒绝叶茂中公司“与李小龙后人联系取得授权”的建议,这种行为属于对李小龙肖像的恶意使用。
目前,李小龙公司起诉状并未公开。有律师认为,对于李小龙公司而言,此次维权还是具有难度的,难点在于被告真功夫可以抗辩称,已把该形象注册成为商标,作为注册商标在使用,那么双方可能会面临商标纠纷。由于上海法院不负责商标侵权案件,原告需要到北京的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商标无效的行政程序,理由在于这些商标侵犯了李小龙的在先肖像权。
根据商标法第45条,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无效,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之内提出。
有媒体查阅中国商标网发现,真功夫近年来已获得了不少“功夫龙”形象的注册商标,其中部分商标的注册时间已超过了五年,对于这些商标,有资深人士认为,李小龙公司可能只能通过诉讼获得一定的赔偿,但很难制止真功夫继续使用。
实际上,李香凝与真功夫之间并非首次交锋。早在2010年,每日经济新闻就曾报道,李香凝在美国已经陆续将其父亲的影片及商标的所有权购买了回来,她计划把这些资源重新进行整合,使“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不过,在我国,因为功夫明星的品牌效应,有不少用“李小龙”“小龙功夫”等注册的公司,甚至父亲成了某连锁快餐企业的代言人,这让李香凝觉得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一场维权行动。
- 标签:
- 编辑:金泰熙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