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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草机龙头”大叶股份IPO的三大隐忧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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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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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园林机械企业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IPO有了最新的进展。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大叶股份的首发申请反馈意见。北京商报记者发现,这家自称为“割草机龙头”的企业,在2018年出现割草机业务收入下滑的情况,此外,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与主要客户重合,其中的原因与合理性引发市场关注。而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大叶股份还存在部分割草机产品涉嫌侵权的诉讼。以上种种,恐是大叶股份IPO路上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第一大供应商与客户重叠

  大叶股份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2016-2018年第一大供应商均为百力通,而百力通还有着另外一个身份,即大叶股份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且百力通在2017年进入大叶股份前五大客户名单之列。

  大叶股份主要从事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其他动力机械及配件的研发设计、 生产制造和销售。 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汽油发动机、锂电池及组件等部分原材料主要向百力通、本田、BMZ Holding GmbH等供应商采购。

  从招股书介绍来看,2016-2018年,百力通稳居大叶股份第一大供应商的席位。大叶股份向百力通采购的物资种类均为发动机。数据显示,百力通不仅仅系大叶股份第一大供应商,大叶股份向百力通的采购金额也呈现逐年增长的状态。2016-2018年大叶股份向百力通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2957.47万元、16577.17万元以及17049.17万元,采购额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4.12%、30.13%、25.98%。

  百力通系大叶股份供应商的同时,还是大叶股份的客户。2016-2018年,大叶股份向百力通销售额分别为1034.62万元、3402.04万元、2846.7万元,2016年、2018年百力通未进入大叶股份前五大客户名单,不过,在2017年,百力通晋升为大叶股份前五大客户之一。

  根据大叶股份招股书介绍,百力通于1908年成立,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户外动力设备用汽油发动机制造商,主要产品包括发电机、高压清洗机、割草机和草坪护理产品和施工现场产品,拥有5000余名员工,2018年销售收入约为18.81亿美元。

  “供应商与客户重合的情况较易引发监管层的关注。”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存在同是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一般情况需要核查合理性和必要性,是独立的购销业务还是委托加工、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等。”

  证监会官网近日披露的大叶股份首发申请反馈意见显示,证监会亦对上述情况予以了重点关注,证监会要求大叶股份说明百力通同时为公司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等问题。

  拳头产品收入增长乏力

  “公司是国内园林机械行业领先企业,割草机龙头企业。”大叶股份在招股书中如是介绍。财务数据显示,2016-2018年,大叶股份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处于逐年增长的状态,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商报记者发现,作为大叶股份的拳头产品,公司割草机业务收入在2018年出现下滑。

  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来看,2016-2018年,大叶股份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分为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其他动力机械、配件业务收入。数据显示,2016年,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两大产品收入分别为41461.57万元、 6105.18万元,占比分别为79.38%、11.69%,合计占比达到91.07%。不难看出,2016年,大叶股份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业务收入占比并不低,尤其是割草机业务收入,在公司总收入中占有不轻的分量。

  2017年,大叶股份割草机业务收入呈现同比增长的状态,当年实现业务收入为62275.7万元。不过,2018年大叶股份割草机业务收入并未延续这种增长状态。2018年,大叶股份割草机业务收入实现金额为61206.03万元,相较于上一年减少约1070万元。

  而大叶股份打草机/割灌机业务在2017年、2018年实现的收入则出现逐年下滑的情况。2017年,大叶股份打草机/割灌机业务收入实现金额为5064.14万元,相较于2016年实现金额6105.18万元同比出现下滑。到了2018年,大叶股份打草机/割灌机业务收入继续处于下滑的状态,当年实现收入大幅下滑至2439.92万元。

  与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业务收入发展趋势较为不同的是,大叶股份2016-2018年的其他动力机械、配件业务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状态,且在2018年增长幅度较大。其中,大叶股份其他动力机械2018年实现业务收入由2017年的3419.9万元增至7123.29万元。2018年大叶股份配件业务收入实现数额为7419.87万元,而在2017年,这一业务收入额则为3772.74万元。

  大叶股份割草机业务收入在2018年出现下滑的情况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大叶股份说明核心产品割草机2018年度收入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另外,证监会还要求大叶股份说明打草机/割灌机收入在报告期内持续大幅下滑、其他动力机械收入上升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产品寿命周期、特性、前期产品销售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配件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部分割草机产品涉侵权诉讼

  大叶股份报告期内涉及一起部分割草机产品涉嫌侵权的诉讼尤为引人注意。

  根据介绍,2019年1月、2月、4月,因发明专利权纠纷,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以大叶股份为被告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号分别为(2019)浙02民初132号、(2019)浙02民初223号、(2019)浙02知民初22号。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报出口的部分割草机产品涉嫌侵权,请求判令大叶股份立即停止侵权;判令大叶股份销毁侵权产品以及专门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判令大叶股份赔偿经济损失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该案已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不过,2019年5月10日,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撤回了(2019)浙02民初132号、 (2019)浙02知民初22号诉讼申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同意上述撤诉申请。通过对比不难发现,案号为(2019)浙02民初223号的案件并未在上述撤回诉讼申请的名单之列。

  大叶股份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处于诉讼过程中,尚未结案。

  “存在未决诉讼一般会引发监管层的重点关注。”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行业律师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对上述案件提出了问询。其中,证监会要求大叶股份披露目前案件进展情况;说明侵权具体事由、被诉侵权产品类型及报告期内生产产品数量及金额、取得销售收入占比,如公司被认定侵权对后续生产经营影响。另外,证监会还要求大叶股份说明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撤诉案件与法院在审案件争议事实、诉求差异;大叶股份是否存在其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针对2018年割草机业务收入出现下滑以及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曾向大叶股份发去采访函进行采访。截至发稿,对方尚未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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