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科创企业孵化培育 为科创板输送优质资源
4月21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条例》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活动,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军在发布会上介绍,上海将以落实“浦江之光”行动为抓手,加强上海市科创企业孵化培育,为科创板源源不断输送优质资源。
具体来说:一是分层次、分类别的“浦江之光”科创企业库已初具雏形;二是发布了服务科创企业的“浦江之光”行动《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三是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贴身服务;四是推动大块头、标杆性以及不同类型的科创企业早日上市。
下一步,将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落实“浦江之光”行动各项工作,多措并举,支持本市科创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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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我们注意到《条例》对于支持本市科创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方面做了专门规定,能否具体介绍一下?以及推进科创板、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进展?
李军:科创板自去年7月22日开市以来,整体运行平稳,科创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联动效应逐步显现。截至4月20日,上交所累计受理企业248家,其中上海41家,与北京并列全国第1;从行业分布来看,新一代信息技术95家、生物医药53家、高端装备53家、新材料29家、节能环保12家、新能源6家。已上市98家,其中上海16家,排名全国第四(北京、江苏和广东各17家)。这其中,优刻得是科创板首家同股不同权的上市企业,昊海生科是科创板首家A+H的生物医药企业,昨天成功上市的上海硅产业是首家带期权的上市企业。科创板企业已累计募资资金1166亿元,其中上海企业募资为209亿元。为全力配合证监会和上交所推进科创板工作,大力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去年7月31日,市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浦江之光”行动有关文件。
此次《条例》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活动,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我们将以落实“浦江之光”行动为抓手,加强本市科创企业孵化培育,为科创板源源不断输送优质资源。
具体来说:一是分层次、分类别的“浦江之光”科创企业库已初具雏形。目前,在市经济信息化委“改制上市培育企业库”、市科委“科创培育库”基础上,我们统筹形成了“浦江之光”科创企业库,对入库企业上市给予重点服务,目前入库企业近千家。
二是发布了服务科创企业的“浦江之光”行动《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政策汇编》汇总了24个市级的政策文件和18个区级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汇总了9项市级办事指南和16项区级办事指南,这也是本市企业对接科创板的一个工作指引。
三是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贴身服务。市金融工作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科创办、证监局、上交所等部门通过重点走访、调研座谈、视频连线等方式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推动企业更顺利地对接科创板。
四是推动大块头、标杆性以及不同类型的科创企业早日上市。3月20日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明确了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本市将围绕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大力推动相关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持续扩大科创板上市数量和规模,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为加大对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条例》还提出了鼓励商业银行建立专门的组织、风险控制和激励考核体系,开展融资服务创新,加强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等要求;鼓励保险机构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保险保障,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近期,本市依托市大数据中心“一网通办”平台推出了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目前已有18家银行上线提供服务,推出了“大数据+银行+担保”无抵押融资服务模式。为方便各类企业办理动产担保登记,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在沪保险机构积极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生物医药研发相关责任保险、专利综合保险等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落实“浦江之光”行动各项工作,多措并举,支持本市科创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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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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