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一年超募百亿 上市公司抗疫能否借此更有力?
新冠疫情发生后,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于资本市场提出多条措施支持防控疫情工作。疫情严重地区和抗击疫情相关企业可以利用证监会融资审批报备的绿色通道,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帮助自身复工复产。
据统计,目前全市场已发债规模接近500亿元,发债主体多为行业或区域龙头企业,主要是国企。此外,对于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如何利用自身优势来给抗疫助力方面,有业内人士建议,除了发行公司债券以外,是否可以考虑将IPO中有较大规模或者超募的公司部分募资金额用于抗疫最急需的环节,或是投入专项产品的生产中。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认为,在疫情特殊时期作出特别政策安排,允许IPO超募融资提取一定比例抗疫,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现行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比较明确,监管层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都有严格的要求。
对此,也有资深投行人士认为,这种提议可操作性较低,“首先,关于超募资金的使用,会里已经有明文指导,一般而言,超募资金都会用于‘补流’。我理解,如果需要动用募资金额来抗击疫情,应该是需要会里给出指导文件的。”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2019年上市的204家公司共募集资金达2818.18亿元,除西安银行、苏州银行、瑞达期货、红塔证券、青农商行、邮储银行、南华期货、渝农商行、浙商银行、京沪高铁未披露预计募集资金外,194家公司中有132家公司超募,超募资金共计275.0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整体超募的情况较为明显,64家超募的科创板公司超募资金总计约195.16亿元。不过,投行人士表示,一般公司在上市初期对于超募资金就会做出安排。
此前,睿创微纳董事长马宏在IPO网络路演中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超募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之后公司将组织资金落实好包括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后续产业化等一系列投入。根据招股书,公司此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4.5亿元,而公司发行价最终确定为20元/股,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最终募集资金规模可能达到12亿元,远超募投项目所需。
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疫情给民企资金以及运行上都造成了一定影响。根据Choice统计,2019年,新增民营上市公司数量为146家。虽然民营企业新上市公司数量占比呈上升趋势,但是在企业融资金额方面较2018年有所下滑。
投行人士指出,一般而言,刚上市的企业,现金流都较为充裕,不会出现太缺钱的现象。相反,他们比较担心一些上市几年、业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公司。
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IPO超募资金使用与监管情况的研究报告》显示,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来看,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的用途主要是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购买土地房产或车辆、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
早在2007年,证监会便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和信息披露要求。其中规定超过本次募集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人须单独发表意见并披露。
2012年12月,为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特别是超募资金的监管,证监会又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超募资金的使用等进行了规范。此外,上交所制订了《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进行了修订,深交所在《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备忘录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防止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无关的高风险领域。
“在目前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可以在公司自主决策、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允许上市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合理运用于防疫抗疫的相关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探索完善超募资金管理制度,也有利于激发公司活力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管上,证监会可以考虑赋予相关上市公司更多自主使用募集资金的权利,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IPO募集资金使用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旦发现对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况,要及时惩戒和坚决打击。”李湛称。
不过,也有业内资深人士认为,抗疫是临时的,也是费用型的,不适合用超募资金,并且募集资金特定用途需要股东大会同意。
“会里研究加上下文件的时间可能就会错过整个疫情的窗口期。相比之下,我认为对于目前有迫切上市融资需求的公司,抓紧时间报送,抓紧审核。”上述投行人士称。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排队信息,截至2月20日,有52家公司的排队状态为“已通过发审会”,但是依旧没有发审会的安排。
该投行人士还表示,虽然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抗疫的操作性不强,但依然建议在有超募资金的情况下,更积极地参与抗击疫情,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有序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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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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