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三箭齐发” 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
近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了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分红险红利分配和利益演示机制,进一步健全了非现场监测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引导意味较强,主要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开发与销售长期保障与长期储蓄型产品。同时,再次传递出监管导向依旧偏严的信号。
“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纳入监管指标
《通知》将责任准备金覆盖率指标纳入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并与产品监管等措施挂钩,明确要求人身保险公司报送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备案的,最近季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得低于100%。
“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的重要性越来越高。据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主要衡量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资产覆盖法定责任准备金,既反映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水平,也体现保险公司应对未来保险责任给付的能力。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对人身保险公司未来负债给付、利差损风险防范等起着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也间接影响着人身保险业的发展模式和市场秩序。
将“责任准备金覆盖率”挂钩产品监管,对市场将产生哪些影响?
对于人身险公司而言,天风证券分析师夏昌盛认为,这一规定将对中小保险公司形成强约束,即对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低于100%的中小保险公司构成限制。据天风证券预计,目前,大型寿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覆盖率均大于100%,不受影响。但有5家到10家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低于100%,后续业务开展将受到限制。
从整个行业来看,“新规意味着险企有更足的动力去推动前期费用较高的保障产品开发与销售。”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道。责任准备金覆盖率计算公式为:责任准备金覆盖率=(资产-其他负债+费用调整项)/责任准备金。由于高预定利率产品责任准备金提取幅度较大,对于责任准备覆盖率较低的险企而言,开发高预定利率产品必将导致分母提升大于分子,进而导致责任准备金覆盖率进一步降低,因此,开发此类产品动力减弱。
分红险分红比例统一为“利差的70%”
为规范分红险市场发展,《通知》规定了保险公司用于分红保险利益演示的红利上限,并将其中“红利分配比例”硬性规定为“利差的70%”。
对于此次调整,银保监会表示,主要是由于近两年分红险业务快速发展,分配不透明、夸大演示利益等问题有所抬头,因此,进一步规范了分红险红利分配演示机制,更好引导客户合理预期,防范销售误导和恶性竞争。
多位业内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分红险利益演示红利上限调整的实质意义有限。此前,分红险的中档演示利率普遍为4.5%,即“利差的100%”。不过,自2018年银保监会列出人身保险产品52条负面清单,提示分红险演示利率虚高后,大部分保险公司已改为“利差的70%”(极个别为80%)。
方正证券研报显示,太保寿险、新华保险分红险在总保费中占比分别为58%、41%,两家公司个人业务分红比例为70%,符合新规要求。太保寿险、平安人寿团险业务分红比例为80%,但团险业务在总保费中占比不足5%,影响极为有限。平安人寿个人业务分红比例为75%,在总保费中占比接近40%,新规或对其个人业务分红险续保和新单销售产生一定影响。不过,研报认为,由于分红比例行业统一,叠加平安人寿投资能力优秀,预计影响有限。
另外,在利率下行的大背景下,资产收益下行,适当下调演示利益和客户预期,有利于防范利差损风险,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非现场监测加大负债端监管
《通知》还完善了非现场监测机制。对《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人身保险业有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中季度负债业务信息表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新增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万能险账户基本情况、投连险账户基本情况等,加大了对负债业务的监管力度。
据介绍,为强化非现场监测,将风险关口前移,银保监会于2009年起建立了年度精算报告制度,并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大负债监管力度,比如,优化责任准备金评估的报告框架,建立负债与资产匹配报告制度,强化负债端现金流压力测试制度。在此基础上,补充建立了季度监测机制,下发《关于做好人身保险业务有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公司按季度报送负债业务信息,全面了解公司现金流、内含价值、新业务价值、业务结构、主要在售产品等情况。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强化对万能险等业务监测,重点防范行业现金流和利差损风险。
去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将利差损风险重现列为我国人身险业转型面临的困难之一,并提出需要重点防范利差损风险。《报告》称,考虑到当年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仅为4.33%,且当前利率下行,股票市场波动加大,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下滑,需要重点防范利差损风险。
- 标签:
- 编辑:金泰熙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