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招助力企业抗疫 上海社保缴费减负超百亿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同时,为应对企业生产经营遭遇的困难,多地纷纷出台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2月3日,上海市人社局发布四项举措,包括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其中,仅推迟3个月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一项,就将为企业减负超百亿元。
傅利叶智能CEO顾捷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由于上海大部分企业都是2月10日复工,假期比较长,在企业自己应对疫情的同时,非常需要政府在社保、租金等方面的支持。
“现在公司的销售同事基本无法去拜访客户,短期影响比较大。同时租金、员工社保等都是非常大的开支,相当于是在净消耗了。”他认为,上海出台的政策很及时,同时也希望有其他部门出台更多的政策。
此前,苏州已于2日晚间发布十条政策意见,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等。而3日北京也出台了鼓励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少租金等19条措施。此外,同日浙江湖州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湖八条”。
就在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这次会议指出要“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等。
上海迎四大政策利好
在3日召开的上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上,上海人社部门就上述政策做了详细解读。
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长费予清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是上海市委市政府考虑到疫情期间,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运行中会遇到一定困难,它们很多不能正常开工,运营成本将会增加。基于这样的考虑,该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
费予清介绍,减负政策共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上海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这样的减负力度还是很大的。”人力资源行业咨询机构第一资源创始人兼董事长刘红解读称,按照总体返还金额约为26亿元,以约14万家用人单位来测算,平均每家用人单位将减负1.8万余元。
第二部分是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本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第三是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刘红认为,按照往年,社保缴费基数的日期在每年4月,缴费基数会比前一年略有升高;此次将社保缴费基数推迟了3个月,对于各企业也是很大的利好。由于疫情期间,企业缴费会存在一定困难,而如果不准时缴费又会对企业信用造成影响,这一“延长”政策非常人性化。
第四条措施是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刘红表示,这一政策考虑到了线下业务的减少将为线上的培训带来空间。“由于有了这个95%补贴的规定,企业就会愿意去采购机构的培训业务,那培训机构就有了生意;而企业投入的培训费用都能享受补贴,可谓是专款专用。”
刘红还告诉记者,每年的3月、4月、9月及10月都是培训的高峰期,这样的规定可以明确鼓励各类平台企业都来提供线上培训,也能形成很好的生态圈。
苏州北京也出手
在上海之前,苏州最早出台企业减负政策,也是继北京之后明确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地方政府。
2日晚间,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同时,该意见还提出,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1月30日发出通知称,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北京市3日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则回应了广大租户对于减免租金的呼声,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在社保方面,北京市2日已经提出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措施又对这一政策做了细化: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苏州同样提出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税费。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有专家建议,上海可借鉴苏州出台类似细则。
两地也都有金融方面的扶持举措。
在做好企业服务方面,除了减免租金之外,北京市政府提出了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的具体举措,如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
“苏十条”要求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和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企业还有哪些需求
上海财经大学500强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江若尘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及时出台政策,政府应该做一个系统性、预判性的研究,包括目前都有哪些类型的中小企业,到底受到什么程度的影响。扶持政策也应涵盖金融、社保、房租等多个方面内容。
为了解新冠疫情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工信部3日已发文开展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问卷调查,
- 标签:
- 编辑:金泰熙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