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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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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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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第一条根据《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简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挂广元市文物局(简称市文物局)牌子。

  第三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四)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广元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市级(含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推动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工作。组织实施申遗及管理工作。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统筹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及辖区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制订全市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广元整体文化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十三)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四)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七)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负责来文来电处理、会务安排、档案管理、保密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文秘、目标绩效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组织办理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统筹协调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负责节庆治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和政务接待工作。牵头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广元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依法治市工作。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拟订、实施、评估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负责全域旅游和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做好国家公园相关规划编制及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制定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指导推动重点区域、目的地、线路的文化和旅游规划。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重大活动、重大设施规划。负责川陕老区发展规划、县域经济发展、国民经济计划、长江经济带涉及相关工作。

  负责拟订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指导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负责推动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项目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及基地建设、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品牌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优秀骨干企业评选工作。统筹协调旅游经济运行季度分析工作。负责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负责推动文化和旅游新业态(包括工业旅游、低空旅游、健康旅游、研学旅游等)发展。承担广元市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三江新区建设有关工作。

  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评价和信息发布。负责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国家a 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质量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提升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旅游发展。负责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开发和商品品牌提升。负责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负责旅游扶贫工作。指导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建设评选工作。

  推动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广元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负责推动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地方戏曲及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策划协调指导实施全市性艺术和群众性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国家艺术基金四川项目申报工作、艺术活动、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的推选和参演参展工作。指导基层院团建设。负责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备案管理。

  负责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统筹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移民库区文化建设。负责群众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等工作。统筹推进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扶贫、旅游厕所。负责农民工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文化统计工作。

  负责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营销体系建设。协调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区域交流合作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新闻发布和媒体联络工作。负责管理对外及对港澳台大型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的宣传推广。负责区域合作、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推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科研规划的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行业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和数字文化平台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高职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工作。负责国家级科技项目申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智库、专家库建设。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产教融合和质量强市等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网络文化、重点舆情信息监管工作。

  组织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产品开发。负责非遗统计工作。

  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工作。承担文化和旅业信用体系建设、综治维稳、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防邪禁毒、爱国卫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协调文化和旅业生态环境保护、气象、人防、防震减灾、防汛抗旱、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协调指导文明旅游和河(湖)长制工作。指导星级饭店、乡村酒店、农家乐等评定和复核工作,完成“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做好联系指导社会团体工作。

  拟订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组织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单位的遴选、申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指导推动大遗址保护展示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保障标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及全市电视剧、广播剧和网络视听节目事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建设等重大工程,承担广播电视扶贫工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公益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工作。负责对全市电视剧、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与网络视听节目进行监管。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市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

  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监测监管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广播电视安全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体系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协调工作。指导广播电视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民间珍贵文物抢救、文物征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及装备技术提升。协调指导和组织开展博物馆领域交流合作,组织文物鉴定工作。

  负责部门预算、机关财务及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会同局办公室开展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开展预决算、财务及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统计汇总工作。统筹民生工程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负责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役军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和专家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专家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推进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负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日常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指导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局党组做好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民政救济等工作。牵头局党组生活会相关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生活会。负责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妇女儿童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库区移民村帮扶等工作。负责精准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局长,广元市文物局局长(兼)罗全生,男,汉族,大学学历,中员。

  党组、副局长强海英:协助罗全生同志处理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老干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绩效管理、艺术创作生产、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残疾人工作、农村文化娱乐消费统计、文化艺术中心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民生工程、城乡基层治理、厕所、文化文物统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艺术科、公共服务科、人事科、财务科、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美术馆、市戏曲发展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元柏:负责宣传推广、局网站和新媒体运维、节庆论坛治理、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数字文化旅游平台建设、行业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天府旅游美食、东西部协作及对口支援、产教融合、研学旅行、民航发展工作、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一带一路、外事工作、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枢纽经济、数字经济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宣传推广科、科教信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市航空发展事务中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俞天喜:负责文物保护利用、遗址遗迹保护、文博事业发展、文物考古发掘等工作。负责统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元段)建设、川陕老区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文物保护科、博物馆管理科、皇泽寺博物馆、市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市博物馆。

  党组成员、副局长车帮忠:负责机关事务、保密机要、党政信息、政务公开、目标绩效、信访、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营商环境、依法治市、深化改革、质量强市、文化旅游统计、天府旅游名宿和名导、爱国卫生、流动人口、反恐、应急管理、防邪禁毒、食品药品安全、环保、气象、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传媒中心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民营经济、疫情防控、地灾防治、防震减灾、防汛救灾、人防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党组成员、机关王仕伟:协助强海英分管干部人事(老干部)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及其行业管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宣传管理、干部培训、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政风行风、效能建设、招投标监管、街长制、工会、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计划生育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统筹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传媒管理发展科、安全传输保障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乡村振兴办、市720无线发射台,协助局强海英同志分管人事科。

  总规划师郭志耀:负责产业发展、统筹项目管理、景区管理、资源开发、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天府旅游名牌(名县、名镇,名村,名品)创建、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林长制、河(湖)长制等工作。负责统筹生态康养旅游名市与康养旅游胜地建设、曾家山旅游度假区建设、三江新区建设、金融服务、低碳发展、生态经济、县域经济、城市更新、工业遗产、旅游与一二三产业融合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规划指导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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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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