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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令!我为镇江旅游作代言快来当“镇江文旅推介官”!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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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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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令!我为镇江旅游作代言快来当“镇江文旅推介官”!

  为了深入实施“产业强市”战略,进一步打响“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城市品牌,提升“相约福地 才聚镇江”品牌效应,充分调动全网参与文旅实践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介,推介镇江,邀请一批导游、学生、短视频创作者以及热爱镇江旅游的市民,参与“‘我为镇江旅游作代言’——‘镇江文旅推介官’选拔活动”。

  通过自制推介视频向全网推介镇江的好去处、分享镇江特色旅游路线,以这种广发“邀请函”的形式,打卡镇江,品味镇江,宣传镇江!

  · 主办单位:镇江市委宣传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镇江市委网信办、共青团镇江市委员会、镇江市旅游协会

  · 协办单位: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句容市茅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 利用个人社交账号,围绕镇江特色文旅资源,创作具有我市特色的文旅宣传作品,不少于12篇为原创作品。

  1. 入选“镇江文旅推介官”,由主办单位共同颁发聘书,为期一年,结束后为每位推介官提供一份聘用期职业鉴定;

  3.价值千元的“宜游镇江文旅大礼包”(含景区门票、民宿入住体验券,每次使用后需帮助旅游企业在本人社交账号上发布一期原创游记或视频);

  4. 市文广旅局帮助“镇江文旅推介官”协调不涉密的景区景点、名人故居、工业旅游区等点位的进入拍摄事宜;

  各行各业热爱镇江旅游和短视频创作的市民,拥有一定粉丝,自带较大流量的创作者、主播以及媒体记者。

  4. 具备旅游产品实地采风能力,围绕镇江风光、人文历史、网红景点、研学旅游、工业旅游、美食体验、红色旅游、东亚文化等主题,并能够现场推介,有表演艺术才能的优先。

  5. 作者需要入镜(风光、美食类视频除外),视频作品为MP4或mov格式,时长不少于1分钟,不超过3分钟。

  9月24日,主办方推荐镇江特色旅游产品,选手根据命题准备路演。20位选手通过宣讲推介、互动访谈、视频展示、经历分享等形式,展现各自风采,推介镇江旅游。最终选出10名“镇江文旅推介官”,另10名为提名奖。

  9月28日金山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开幕式现场,向选拔出来的10名选手颁发“镇江文旅推介官”聘请证书。

  1. “镇江文旅推介官”对其自主创造的录制参评作品拥有署名权,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作品进行改编、编配、演唱、制作音像制品、进行推广和传播等不再另行付费;配合(授权)办理相关版权登记手续,并签署作品著作权(版权)转让合同(转让费不再另行支付);

  3. 对于不如实填报报名信息的人员,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入围“镇江文旅推介官”的,须追回其荣誉证书及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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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镇江文旅户外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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