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事件,警方和河南大学最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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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不予立案
21日凌晨,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微博针对“错换人生28年”事件当事人许某控告郭某宽、杜某枝夫妇等人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发布情况通报称, 决定不予立案。
河南大学也于21日发布情况说明称, 杜某枝病历中存在住院号、床位号错误、无首次病程记录、缺失乙肝表面抗原化验单等问题。
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通报:
2021年3月15日,许某委托其表弟王某涛到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称: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及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故意换子涉嫌刑事犯罪。同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依法受理该案件。
接报案后,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及时成立调查组,对郭某宽、杜某枝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进行调查核实。期间,调查组克服事件年代久远、相关线索匮乏、涉及当事人难以查找等困难,组织警力赴河南省驻马店市,重点调查了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养子郭某实际出生时间为1992年、户籍信息登记时间却为1995年的问题,经调取驻马店市驿城区卫健体委档案资料,证实郭某宽、杜某枝夫妇于1993年8月18日经原河南省驻马店地区计生委审批同意生育二胎,于1995年8月23日为郭某申报户口;组织警力赴河南省兰考县,重点调查了郭某宽与郭某志二人关系问题,经查询户籍信息、家族族谱、走访村干部及村民,证实该二人无亲属关系;组织警力询问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涉及医护人员、同期孕妇等相关人员,发现当时该医院在婴儿管理上,采取统一样式的襁褓,并在襁褓外捆扎统一样式的圆牌,仅以圆牌上注明的床号对新生儿加以区分,通过查询调取原始病历档案及妇产科管理规章制度,发现当时该院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及管理混乱的问题。另外,调查组还组织警力赴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展了调查取证。
2021年4月7日,经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审查,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2021年4月8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向控告人许某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将不立案理由通知许某,告知许某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
河南大学通报:
“错换人生28年”事件发生以来,河南大学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事件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审判,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目前调查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舆论关切的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2、关于乙肝产妇隔离问题。根据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2004年、2013修订版,均未要求乙肝孕产妇及新生儿单独隔离。杜某枝在手术室剖腹产,许某在产房自然分娩,两人生产场所不同,也不住在同一病室。
3、关于婴儿护理问题。医院实行母婴分离管理,病房与产房为两套护理人员。婴儿出生后,称重、包裹,经产妇过目后,进入婴儿室集中管理。当时婴儿室三班值班,当班护士负责接生、新生儿洗澡、换被服及人工喂奶。婴儿每天洗澡一次,由两位护士负责,一位负责洗澡,一位负责包裹,洗完后由护理人员将婴儿送回婴儿室。
4、关于病历档案问题。临时治疗单根据病人需要开具;长期治疗单如未发生治疗变化,可延续执行,不需要每天开具。杜某枝病历材料页数与病案袋上记录的病案页总数相符。
5、关于赔付问题。依据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2民终238号、239号判决书,淮河医院在规定时限依法进行了赔付。
6、关于医院职工身份职务问题。医院职工郭希志于1988年至1996年在妇产科工作,2008年12月退休。1992年,郭希志为妇产科办公护士,非护士长,不参与产房护理工作。“错换人生28年”事件发生以来,郭希志一直在积极配合各方调查。潘婷婷与郭希志系母女关系,为医院药学部办公室普通职工,未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其丈夫非医院职工。医院“张鹏”同名职工共有四人,其中与郭希志同发论文张鹏所在科室为核医学科,并非医院新闻发言人、医患办主任张鹏。
河南大学将以此为戒,开展以案促改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此事件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两家人的“全家福”。澎湃新闻记者朱远祥 图
“错换人生28年”事件时间轴:
1992年,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两名产妇许女士和杜女士生下的孩子被护士抱错。
2020年2月17日,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肝癌晚期,其母许女士决定“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缘关系。
2020年7月23日,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
2020年12月7日,“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宣判。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与亲生父母总计76万。
2020年12月28日,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认为一审判决的76万不能“抚慰”其遭受的巨大精神痛苦,也不足以对医疗机构违法侵权行为造成警示,于是提起上诉。
2021年1月10日,姚策曾因病情突然恶化被下“病危通知书”。【 详情 】
2021年2月8日,该案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获100.2万余元赔偿。【 详情 】
2021年3月23日,当事人姚策去世。
编辑:赵晓倩
责编: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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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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