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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好的房产继承律师(今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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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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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好的房产继承律师(今日信息)

  石景山好的房产继承律师(今日/信息)郝江律师,本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规定,对提出请求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作了如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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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景山好的房产继承律师(今日/信息),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有关父女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男女当事人的关系,可能产生生儿育女的事实,随之而来的是对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所生子女法律地位的确定。从基本的法学理论看,由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他们在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但从世界各国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看,许多都从保护子女利益出发,对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采取保护的原则,承认其子女的合法地位。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十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婚姻法在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时,坚持并贯彻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规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与合法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一样。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婚姻关系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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