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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这些房屋启动征收范围和补偿方案公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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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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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这些房屋启动征收范围和补偿方案公布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冻结期限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根据相关规定,历城区人民政府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港西路(规划唐冶中路)道路建设工程(胶济铁路至工业北路段)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房屋征收范围北至工业北路,南至胶济铁路,道路红线米,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因该项目为政府组织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合项目性质及初步规划意见,一般实行货币补偿,如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可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选择异地产权调换。

  (一)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0元,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搬迁费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被征收人需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

  (二)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限内每月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

  (三)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照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4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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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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