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动近200亿元债券融资 上交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成效初显
近日,上交所首批信用保护凭证落地,这是在前期试点信用保护合约业务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促进民企债券融资的重要举措。
早在去年11月,交易所市场便启动了信用保护合约试点,并发布了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业务指引等业务规则,采取“信用保护工具+债券发行”模式,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经过一年时间的发展,上交所市场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业务共撬动近200亿元债券融资。据上交所统计,截至目前,上交所市场已基于18个参考实体创设了37单信用保护合约,名义本金共计22.7亿元,支持债券融资125.4亿元。近期创设的5单信用保护凭证,合计创设名义本金1.88亿元,有效支持债券融资65.4亿元。
据上交所相关业务人士介绍,与信用保护合约相比,信用保护凭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定价方式更为市场化,主要采取簿记建档等方式创设,市场化程度高;二是要素较为标准化,可通过非公开方式转让流通;三是参与便捷,在满足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下,投资者无须签署主协议,覆盖面更广;四是透明度高,对信用保护凭证存续期有较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海通证券债券融资总部副总经理郭实表示,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运行一年左右,在法律体系、交易安排、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比较完善,市场认可度越来越高,参与机构的数量正逐步提升。对有较大融资压力的企业来说,“信用保护工具+债券发行”的融资方式是最有效的。
东吴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兼创新业务部负责人胡俊华认为,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目前还存在创设机构相对稀缺,以及估值和流动性方面的问题。对此,他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信用保护合约资本风险缓释作用、给予创设民企债券支持工具的政策支持、完善信用保护合约估值模型、推进信用保护债券进入质押库、解决信用保护合约债权转让问题。
除了持续推进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发展外,上交所还积极响应纾困需求,鼓励支持企业发行纾困专项债券,帮助有发展前景的公司纾解流动性压力和股权质押困难。截至目前,已累计发行34单、合计459.2亿元纾困专项债。此外,上交所在债券审核方面对存续期表现良好的企业,设立了快速审核通道,进一步缩短审核周期,畅通持续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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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金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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